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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教鼓勵身障者裝避孕器 有如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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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教鼓勵身障者裝避孕器 有如TNR?

2021-11-30 記者/周妤靜

「​​有沒有交男朋友?有沒有發生性行為或計畫懷孕?」李昀上周五接到台北市衛生局來電,問了性行為隱私,她感到錯愕與冒犯。通話尾聲,電訪人員說:​​​​「身心障礙者裝避孕器能得到政府補助喔。」

李昀有身心障礙手冊及重大傷病卡,但她不明白隱私資料何以被用來「宣導節育」,「一度氣到想說,以後衛生局的電話我一律不接。」

這樣問及性行為細節的電話,讓人以為是惡作劇的「性騷擾」電話。經向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查證,這是依法執行的「生育衛教指導」,由護理人員打電話宣導。

「這絕對是很嚴重的生育歧視。」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指出,這樣的「衛教」措辭涉及兩大爭議:第一,不確定身心障礙者有無生育計畫,就提出避孕優惠,暗示身心障礙者不適合有後代,必須優先避孕。即使政府提供補助,也是「歧視型的福利」;第二是明顯觸犯個人隱私,「不管有沒有身心障礙,突然被問性伴侶、性行為、生育計畫都是冒犯。」

李昀將電訪內容寫上臉書後,引發議論。有人形容,這樣的作法好像把身心障礙者當成流浪動物,必須TNR(捕捉、絕育、回放),以控制數量。

對此,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科長林夢蕙回應,未來推廣福利措施、衛教資訊時,訪員的「用詞、說法會再做調整」。經查證,衛福部國健署所提供的「身心障礙懷孕婦女生育健康衛教諮詢服務工作手冊」,列出實際電訪措辭案例,不論哪套劇本都未曾要訪員直接問出「有沒有性行為」。

除了訪員訓練不足的問題以外,針對精神疾患、身心障礙者的節育補助政策,隱藏著更嚴重的歧視。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說,這項政策「將障礙者的出生視為國家的負擔」。她表示,障礙者不是負擔,問題在於社會環境中,太多不利於障礙者生存的歧視與阻礙。

「針對身心障礙者的節育補助,的確不符合國際人權公約。」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技陳麗娟表示,「節育補助」的內容、對象,是由《優生保健法》衍生而來,衛福部兩年前曾提出修正草案,​​不再表列精神疾病、身心障礙者為節育費用減免的對象,並刪去法案中「優生」兩字,不對生命做出優劣之分。

​​陳麗娟說,補助辦法的修正草案遲遲未落實,是因為母法《優生保健法》修法卡關。不過,卡關原因在於「人工流產是否需要配偶同意」,與身心障礙者的節育補助並不相干,修法計畫卻因此延宕兩年,不僅罔顧國際人權公約,也導致身障族群遭近日這通電話的「騷擾」。

林君潔指出,政府與其提供身心障礙者「節育補助款」,還不如將經費用來支持障礙者的生活,例如提供個人助理、輔具及「無障礙產檢環境」等多元協助方案,「政府的義務是消除阻礙,創造選擇與機會,而不是一味否定身心障礙者的生育需求。」

「騷擾電話的受害者」李昀也發出抗議:「節育補助是系統化地滅絕障礙者」,她說,障礙者的生命有許多可能性,不是有身心障礙就不值得出生與存在。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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