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是兒童節。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指出:「兒童有權享有特別照顧及協助。」在台灣,卻有一群孩子提早成為照顧生病家人的「年輕照顧者」。 他們白天上學、晚上照顧,努力撐起一個家;兒少基本權益如學習、遊戲、社交,於是排在照顧之後。 台灣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宣稱要保障兒童權利、維護兒童的最
凌晨五點的首班公車總是空盪盪的,國小五年級的阿泰(化名)在醫院前上了車。他才剛由媽媽的病房醒來,馬上要花一小時車程趕回台中石岡的家,換上制服,上學去。阿泰是媽媽唯一的家人,也是媽媽的照顧者,縱使他還未成年。媽媽住院時,醫院就是阿泰的家。當同學在家寫功課,阿泰將作業擺一旁,陪媽媽聽醫囑、遞水餵藥;若有
去年,「願景工程」在《長期照顧服務法》三讀七周年之際,連四天刊出〈照顧殺人〉專題報導。報導獲得許多家庭照顧者的回響,其中一位照顧者的留言令人印象深刻——照顧者小晴(化名)年僅26歲,已獨自照顧失智外婆四年,盼更多人了解「年輕照顧者」的處境。 年輕照顧者包括還在學的兒童青少年,也有畢業不久、初出茅廬
「年輕照顧者」已是國際學界的重要議題,英國、澳洲、日本等國家都有政策應對,還給孩子童年、保障他們受教育的權利。但在台灣,年輕照顧者可能得到的是政府頒發的「孝行獎」,獎金五萬元至八萬元。孩子領了獎,回家繼續照顧。「照顧公共化」實現以前,孩子只能繼續撐許旭東12歲獲頒「全國孝行獎」,他是2016年最年輕
還在學的年輕照顧者,在學校能得到什麼樣的支持?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曾為此向教師團體諮詢,「講來講去也是輔導室,但導師和輔導老師對長照現場的了解不多。」陳景寧說,老師看不到孩子的照顧創傷,只能叮嚀:要記得寫作業。14歲的小嵐(化名)照顧癱瘓媽媽已經七年。自從爸爸與媽媽分居,小嵐與哥哥成為媽媽
編按:年輕照顧者是高風險卻不被看見的一群人。「願景工程」製作「看見年輕照顧者」專題報導,採訪五歲就開始照顧失能父親的孩子、23歲為照顧失智外婆放棄理想工作的大學畢業生⋯⋯,揭示年輕照顧者亟待支持的處境。 專欄作家陳乃菁醫師也在診間見過不少,令她難忘的「年輕照顧者」。她寫下年輕照顧者的照顧創傷,期待
「為什麼你們可以這樣對我?」在兒童節這天,我希望有更多人開始思考這句話。日前一所國小300多名五年級的孩子參加校外教學,卻被廠商人員要求全體罰跪,廠商在臉書粉絲頁放了一張網路圖片,寫了一篇看似要負責但毫無改善作法的道歉文,留言區卻有家長說,孩子「還是」玩得很高興,為廠商加油打氣;也有自稱曾參加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