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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馥彤專欄:她因痛苦幻想平行人生 卻遭家人和法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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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馥彤專欄:她因痛苦幻想平行人生 卻遭家人和法庭歧視

2023-03-08 社工/巫馥彤

「我是坐船從日本到屏東被領養的」,我的服務對象小庭說,他一歲時被親生母親帶到台灣後,被台灣媽媽領養。

小庭還有個在香港的大姐、在日本的二姊,他是親生母親的第三個女兒。親生母親是香港知名藝人,懷下他人的私生子,為了不讓小孩影響演藝事業,母親把三個孩子辦理出養程序。

十幾年過去,大姊成為香港公眾人物、二姊是日本明星,擁有數棟房產。

而小庭卻是身無分文、禁錮於牢獄之中。他埋怨母親沒有早點讓他知道自己的身世,「如果我像姐姐們一樣,先了解實情,就可以早點為未來做打算了」。

或許,我們現在開始也不遲呢,「如果你早點知道,你覺得可以先做哪些準備呢?」他回答:「我要學日文呀,在日本的二姊有很多房子,他說我可以搬去跟他住,但我要先學會日文,才能在那裏跟他生活。」

關於小庭和二姊是如何找到對方的、見面時又是怎麼溝通的,他說得含糊。

即將出監的小庭請我幫他找個棲身之所,他沒地方可去,沒有家可回。「你不回去和台灣媽媽住嗎?」我問。

「不行,我去年知道我是被領養的以後,就被趕出來了。」我不明所以,媽媽都已經扶養他長大成人、照料他數十年了,為什麼現在才要把小庭趕出家呢?

又,這個「發現被領養」是什麼樣的過程呢?

「一年多前,我在電視上看到香港母親在找我、找他失散的女兒」,「母親描述的小孩的樣貌、特徵、居住地點、出生時間,讓我知道他在找的就是我了!」但自小庭一歲離開香港生母至今已四十多年,這麼多年沒見過的人,在小庭沒有胎記或特別的身體記號下,要如何描述出與其吻合的相貌特徵呢?

而小庭現在的家也並非如其一開始所述住在屏東,而是在彰化。究竟香港生母在找的真的是小庭嗎?抑或是根本沒有這般如八點檔的身世之謎存在呢?

細細探究小庭的敘述,有諸多不合邏輯之處,反覆詢問,有些甚至自相矛盾。

我只好打電話給小庭的台灣媽媽,在不了解他倆的關係下,我先探詢著問,「你好,小庭媽媽,是這樣的,小庭快出監了,想問你會來接他回家嗎?」

台灣媽媽說他身體不好,不方便行動,沒辦法去接小庭,也不希望小庭回家,「你知道嗎?他給我添了多少麻煩,一直偷東西、破壞家裡,我怕都怕死了,怎麼可能讓他回家,我自己也生病了,連自己都照顧不好,要怎麼照顧他?」媽媽激動氣憤地說。

我詢問媽媽關於小庭是否為被領養一事,「怎麼可能,他是我親生的,還有出生證明,我只有他一個女兒,那些都是他亂講的,他成天到處亂說話」。媽媽說明了小庭妄想的症狀,卻不知道那源於他生病了、需要治療。

小庭曾說,「看著(想像的)大姊、二姊現在過得光鮮亮麗,多少會產生比較心態,讓我想變得比他們更好,我出去後要努力往上,證明給他們看」。小庭的妄想對他來說,是那麼真實真切存在於他的世界,甚至成為他脫離貧困生活的動力與希冀。

而聽完台灣媽媽對於小庭回家的看法後,想起小庭說過,「一年多前,我發現自己是被領養後,媽媽就不讓我回家住」,因為媽媽對於小庭的疾病感到憤怒與無力,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只好把小庭趕出家門。

我想,小庭面對親密家人的不理解與割捨帶來的創傷,想像出一個「複雜的身世」,作為解釋自己被媽媽拋棄的理由,或許是他保護自己的內在方式吧。

「如果媽媽妳不希望小庭回家、沒辦法照顧他,那麼我幫他找個地方住,同時接受治療好嗎?」媽媽急著連說數次好,甚至說「拜託,不要讓他回來都好,最好找個可以讓他住一輩子的地方」。

我沒有辦法保證有那麼一個地方,能讓人住到終了,我能做的只有幫小庭找到暫時棲身之所,在那裏有社工協助他治療、慢慢養病。

待狀況穩定後和小庭一起去找份他有興趣的工作,從練習面試、寫履歷、應徵,到陪著他經歷被拒絕的挫折、成功找到工作的雀躍,及工作上手前的陌生與焦慮。等領到薪水、有足夠的存款,也做好獨自生活的準備時,再協助小庭於社區租屋自立。

上述是我希望可以幫小庭找到的收容所樣貌。我以前經營遊民收容所時,即是如此協助個案,投入與他們的關係。

女子監獄的受刑人走出監獄大門,準備重新適應社會生活。插畫/陳靖宜(圖/取自 聯合報系資料庫)

依照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資料指出,2018年女性遊民有283位,全台卻沒有任何一間女性專屬的遊民安置中心,即使是資源最多的大臺北地區,也僅大同區的廣安居及中和區的遊民收容中心有另規畫少數女性床位。

甚至,根據2019年統計,當年度女性出監受刑人高達2,747名,全台更生保護會結合民間單位提供女性更生人11個安置床位,僅有千分之四的名額。還不包含非當年出監的女性更生人中亦有服務需求者。

我費了一翻氣力,好不容易把出監的小庭轉銜到某民間收容所住,因為小庭不會搭車,我們特地花了兩小時的車程送他到收容所。

小庭初剛入住收容所的幾天,擔心他是否不太適應,是否與所方人員產生摩擦,我三不五時便打電話過去關心了解,幸好收容所的工作人員說一切狀況都很好,要我別擔心。

看到小庭有個棲身之所,且終於有收容所的工作人員可以開始他協助數十年未治療的疾病,而感到欣慰且放心時,便接到收容所的電話,「我們今天請小庭搬離收容所了」,此時,小庭甫於收容所住滿兩個禮拜的時間。

我以前經營遊民收容所多年,了解協助收容所的個案是漫長艱辛的過程。便想該不會是個案闖禍,給收容所添了什麼大麻煩了吧,腦中浮現以前遊民收容所的個案用藥、打架、偷竊的畫面,心想「完了、完了,小庭不知道是做了什麼」,總之先道歉賠不是好了:「抱歉造成你們的困擾,不好意思,不知道小庭他哪裡做錯了呢?」

「今天,發現小庭跑去按摩店做性工作,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事,為了避免他帶壞收容所其他住民,我們請他立刻搬走。」收容所工作人員說。

蛤?就…這樣…?他沒有做其他事嗎?他是為了維持自己的生活,而去做小姐賺錢。

處處碰壁、撞得傷痕累累的小庭,面對被家人、法官政府、收容所社福單位的拒斥,被貼上一張張標籤。插畫/陳靖宜

小庭患有思覺失調數十年,因沒有病識感,直到來到監所才開始接受治療。而入監前,媽媽不理解他,憤怒與無力之下,將他趕出家門,希望小庭永遠不要再回來;法官也沒有意識到小庭的作為源於他生病了,將他當作危害社會、不知悔改的人,判入監獄,刑罰越發加重。

當小庭出獄後,想為了自己的生存與溫飽努力,然而他沒有其他工作技能,遭受疾病折磨的他,也難以進入主流就業市場,他少數可以謀求收入來源的職業,便是從事性工作。這般拚搏卻成為他必須離開收容所、失去居所的理由。

我看著處處碰壁、撞得傷痕累累的小庭,面對被最親密的家人、法官政府到收容所社福單位的拒斥,貼上一張張「小偷」、「犯人」、「精神病」、「社會麻煩」、「賣身的」標籤,然而小庭為了繼續走下去這段顛簸崎嶇的人生路途,所費盡的努力,卻不被看見

每一次的否定與排除,讓小庭的身影變得越來越微小模糊,好似慢慢消逝於社會中。讓我疑惑是否「有問題的人消失」對,大家來說才是最輕鬆的事呢?

巫馥彤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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