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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修法…路權還民 醉不上道不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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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修法…路權還民 醉不上道不搶快

2018-04-30 聯合新聞網/記者李昭安/台北報導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去年推出「公路正義」專題,引起行政部門及立委高度關注酒駕肇禍及行人路權問題,陸續提案修法。今年五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酒測值從嚴,新制六月上路,喝兩罐啤酒就觸犯酒測「紅線」;且酒駕致人於死、重傷、肇事逃逸者,刑度全加重。

酒駕撞人致死事件頻傳,去年高雄「葉少爺」酒駕撞死晨運婦人肇逃,引發社會議論。立委趙天麟去年曾拿「公路正義」報導質詢官員,盼政府拿出嚴懲酒駕魄力。立法院五月將呼氣酒測值由「零點五五毫克」下修到「零點二五毫克」,只要超標,恐吃兩年以下牢飯。

馬英九總統原本加碼主張對酒駕者實施「預防性羈押」,因部分立委及法務部持保留意見,初審時未過。立委謝國樑提出「備案」,希望授權司法警察可對施用毒品、麻醉藥物或酒醉不能安全駕駛者,「管束」廿四小時。

行人路權方面,「公路正義」專題去年對全國廿二縣市民調發現,高雄市與新北市是「行人最沒有安全感」的縣市,約四成五認為「馬路如虎口」。過馬路遭疾駛左轉計程車撞倒的南非前大使陸以正也說:「禮讓行人,已成國民道德問題。」

立委蔣乃辛為呼應「公路正義」報導,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汽機車直行、轉彎時不禮讓行人者,提高罰鍰,此案尚待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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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正義」系列報導,也喚醒用路人對「路權」的認知。不只行人,各種道路駕駛人的權益都應受保障。

立委李昆澤、蔡其昌等人指出,駕駛惡意「逼車」事件層出不窮,在國道或一般市區道路,常有大車逼小車、任意變換車道、違規超車等行為,但警方實際懲處與逼車造成的危險不成比例,應加重處罰。李昆澤已提案修法,將惡意逼車認定為「危險駕駛」,將罰鍰提高至六千元以上、兩萬四千元以下。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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