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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違性平法 未來可公布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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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違性平法 未來可公布姓名

2018-06-19 聯合新聞網/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主管機關未來能看違法情節輕重及社會公益,公布雇主姓名或公司名稱。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陸續刊出性別、肥胖、老年歧視等專題,引發討論。此次修法草案是由勞委會擬定。勞委會指出,為督促雇主遵守性平法,勞委會雖督促地方政府勞動檢查,但雇主違法情形仍時有所聞。

依據第卅八條修正草案,未來雇主違反性平法規定,拒絕求職者或受雇者依性平法所保障的請求,或受雇者依性平法提申訴時,雇主卻予解雇、調職等處分,除最高十萬元罰鍰外,主管機關也可公布雇主姓名或名稱。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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