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王奶奶,經濟無虞,聽了理專說可以「合法降低遺產稅額」,就把名下的不動產抵押跟銀行借了7,500萬元,拿來買投資型保單,結果王奶奶不但揹了鉅額負債,還陷入虧損風險中。
金融評議中心評議處資深專委卓明正說,業務員或理專如果善盡責任推銷合適商品給老人家都沒有問題,最怕的就是把持不住去賣不合適的商品,尤其用一些「話術」去勸誘年長者,更不應該。
很多「話術」背後,其實隱藏更多沒說的風險。這些高齡金融剝削常見的話術,包括:第一,可以節稅。卓明正說,早期很多人會利用保單節稅,但後來財政部函令已經將「躉繳、高額、鉅額投保」等案件,列為審查實質課稅原則的案例特徵,已經無法達到節稅效果了。
理專跟王奶奶說,可以節稅,卻沒說,有損失全部投資本金的風險。
第二,錢隨時可以領回。業務員可能說,這張投資型保單收益比定存好,而且需要錢時隨時可以領回,這聽起來很方便,但真相是,保單太早解約會有損失。
保險局官員說,投資型保單如果六年內解約,就會被扣到解約費用。即便只贖回部分投資標的,如果當時已經是虧損狀況,提前贖回就等於實現損失,道理跟投資基金一樣。
第三,銀行利率那麼低,把定存的錢拿來買投資型保單,費用都比買基金便宜。實際上,投資型保單是「保險」加上「投資」,保險本身有費用,投資部分也會有費用,多包了一層,費用一定比單純的投資基金貴。
第四,以後買不到了。業務員會常說,這張保單很好,要停賣了,再不買以後買不到了,甚至會勸誘解掉舊的保單來買新的保單,老人家可能也搞不清楚新保單是不是真的比舊的好,還得損失解約金,但對業務員來說,則有不斷的佣金收入。
評議中心總經理洪令家說,有個案例就是,父母失智後,子女去檢視財產時發現,爸媽的保單怎麼都是這一、二年投保的,去了解後,才知道這些保單已經被解約過三次了,「真的很誇張」。
第五,保本、保證收益。保險局官員說,即便是傳統型保單也不能說「保本」,因為如果早期解約,就可能被扣解約費用,愈早解愈有損失。更何況,如果買的是外幣投資型保單,除了投資風險外,還會有匯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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