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金融剝削問題,被稱為「21世紀之罪」,包括英國、美國及澳洲等各國,也紛紛採取對策,透過制定指引或專法,來加強對年長者的保護。
文化大學教務長方元沂表示,英國金融行為總署(FCA)在2019年提出「企業對弱勢顧客的公平待客指引」,重點包括第一,要求金融業應以在職訓練、設計特殊商品、加強顧客服務,來照顧高齡者等弱勢消費者需求。
例如,銀行鼓勵年長客戶在新開戶或更新帳戶時,指定配偶、照顧者或其他家庭成員為「第二聯絡人」。以後進行金融交易時,銀行均須聯繫第二聯絡人並取得同意,交易才有效。
第二,金融業簽約時,要以高齡弱勢消費者容易了解方式,履行告知義務並「揭露風險」,發展不同於其他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提供簡短、白話契約版本進行溝通。契約發生撤銷、終止、解除等事由,也必須以高齡者能理解的方式通知。
美國去年底也修正「防治高齡迫害法」,要求司法部收集高齡迫害調查數據,擴大「電話行銷欺詐」定義,禁止使用電子郵件引誘高齡者投資或承諾貸款。
美國各州也有類似規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洪令家說,到2018年1月中,已有13個州訂立了保護高齡者的相關法案。以阿拉巴馬州制定的「弱勢成年人(含高齡者)金融剝削保護法案」為例,要求金融業者發現有金融剝削情形時,必須通報。並訂有通報行為指南,包括客戶對於基礎算數、金融術語理解有困難,或有健忘等情況時,都應通報。
除此,澳洲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對於高齡者金融剝削議題,也修法強化了金融業防制高齡金融剝削的角色。洪令家說,澳洲銀行家協會發布產業指南,要求同業須採取合理步驟來保護客戶,免於潛在金融剝削。
日本則是回到民法、消保法,透過行政權強化對高齡者的保護,不同英美明訂專法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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