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都嘛比我們清楚爸爸的定存何時到期,截止日還沒到,人家(理專)就來家裡好幾趟了,我們也是事後才知道,」家住永和的章小姐提到今年初,爸爸的300萬定存到期,立刻轉買了一張投資型保單。那時,章爸的子女渾然不知,直到幾個月後,章爸偶然講起,章小姐才驚覺老爸真好騙。
章小姐跟老爸說,「你都快八十了,買投資型保單很不划算,每年要負擔很重的危險保費,」章爸反問,「那是什麼?」還說人家都上門好幾次了,「不買很歹勢!」章小姐苦笑,老人家就是面皮薄,人家多推銷幾次,就買了。
投資型保單,雖具有投資功能,但別忘了,它還是一張壽險保單,隨著年紀愈高,死亡風險增加,每月所繳的危險保費也會越多,若補不足就會扣帳戶價值,保單可能失效。
讀者小媳婦也透過私密留言告訴我們,他的公公前陣子發生車禍,需要用錢,才發現公公跟婆婆都在七、八年前,買了投資型保單。以她公公原本的100萬本金,現在帳上價值只剩20多萬,婆婆的本金300萬,帳上價值也只剩70多萬,在急需用錢時,冒然解約根本拿不回來多少錢。
她算了一下,她公公82歲了,每個月的危險保費要5000多元,利息每月才2000多元,等於用剩餘的帳戶價值繼續倒貼支付3000元的危險保費。這種保單根本不適合退休靠領利息養老的老人。
金融評議中心總經理洪令家表示,在實務上,她看過很多案子,當事人其實都是沒有被害意識的,直到子女覺得「異常」,比如老人家要繳保費的錢繳不出來,或是臨時要用錢時,發現存摺裡的現金動不了,才知道出事了。
她建議子女平常就要多跟父母交心,留意生活中的一些小訊號,比如,爸媽的支出或者儲蓄,突然發生變化、頻繁使用ATM,沒有理由的從銀行取出大量金錢等,或是突然發現爸媽一些日常的帳單都繳不出來,就得當心。
評議中心專門處理消費者的金融商品爭議問題,洪令家說,退休族爭議案是評議案裡的大宗。
她指出,進入評議中心的案子,不會一下子就進入評議員評議程序,而是評議中心收件後,發回各金融機構,看看當事人與銀行或保險公司能不能和解,「這是黃金救援30天,」洪令家指出,「有一半的爭議案,會在這階段就解決。」
洪令家說,一般說來說,狀況愈早發現愈容易處理,證據愈多也愈好。比如消費者保留了當時與業務員的對話截圖,對方說了什麼?給了什麼承諾?甚至提出當時的商品廣告單,都有助評議案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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