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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醜性騷擾」與真實存在的外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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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醜性騷擾」與真實存在的外貌問題

2021-02-07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碩士生/傅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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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的邏輯

每每當性騷擾甚至是性侵事件引起討論時,面對這些指控成立與否的爭論,總會有人以一句「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來評述;甚或有些人可能就直接把它當成了事件背後的真實緣由。

在雞排妹指控翁立友性騷擾後,這個邏輯同樣旋即被引用。更進一步地,馬上有人翻出雞排妹過去在節目中的一段發言,其中提到某次去醫美診所諮詢臀部美容時,醫生在問診期間輕拍其臀部,並說道「因為那醫生長得很帥,被打那下屁股就覺得蠻爽的!」這一段對話便被挪用來和本次事件對比,用來佐證這套性騷擾與否取決於長相的邏輯。

就算關乎美醜,性騷擾也一樣成立

當然,兩起事件有著完全不同的脈絡,在「主觀認定」上也有著截然不同的狀況。此外,這樣的邏輯確實模糊了焦點,它將「性騷擾與否」粗暴地化約成外貌美醜的資格論。但要是僅僅去反對「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的邏輯,卻反而是掉入了支持跟反對的二元陷阱中。因為重點從來不是性騷擾是否關乎美醜,而應該是性騷擾就算關乎美醜也一樣成立。

單純地將「以貌取人」當作禁忌,是中了父權思想的下懷,將它變成一種不能討論、也就不能解決的問題。(對許多社會問題的委婉,不正是那些問題無法解決的原因?)實際的情況是:以貌取人的現象確實存在,也確實有待我們解決;但在解決之前,我們都鑲嵌在這個以貌取人的結構之中。 但是,人際互動必須是兩相合意的,並不與「以貌取人」的事實互相衝突。只要一廂不情願就不應該發生——合意的發生可以有無限多種形式,受到長相的吸引,當然可以是兩人間各種不同的來往(無論是身體上或是精神層面的)成立的理由之一,但只要沒有真正達成合意,一切都沒有順理成章的合理性。

將人際交往規則化的錯誤嘗試

這種資格論的想法中真正有問題且應該糾舉反對的,其實是試圖將人與人的來往給規則化,並將這套規則強加於人的意圖。

譬如說,把「越想越奇怪」當作是一種指責。這種指責背後所暗示的,不正是「你曾經跟我曖昧過/發生過關係/相愛過,所以我現在也可以繼續得到我曾經得到過的,你已經允許我了。」而去主張這種僵化的邏輯,便也是不切實際地在否定人跟人交往中的一切模糊空間(也同時否定了曖昧、調情,甚至是驚喜等等,這些能在人際關係中帶來快樂的狀態)。

或許人與人的來往中,確實存在著一套無法言明但真實存在的規則,然而它始終不會像數學函數一般地固定且通用。我們都能理解人的情感無時無刻不在變動,卻仍然妄想拿一套從甲處歸納出來的邏輯治乙處的罪。

我們可以思考的是,之所以會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也正是因為道德(或人與人之間恆變的倫理問題)難以窮盡,明文的規定只是一種需要持續修訂且同樣無法窮盡的輔助工具罷了。

正視外貌差異帶來的問題

仍然必須要回過頭來強調的是,之所以會說單單地去反對「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這樣的話語並非上策,是因為忽視外貌的影響會導致更多的問題叢生。

過去幾年裡,在歐美以及部分東北亞國家中,所謂「非自願獨身者 (incel, involuntary celibate)」及其次文化開始被主流社會注意。他們大多是男性並厭惡女性,他們認為自身不如人的外表與社經地位無法受到女性青睞,甚至被鄙視,而自己這非自願的禁慾狀況正是這些女性造成的。這甚至引起了幾次的恐怖攻擊行動(2018年多倫多發生的無差別廂型車衝撞事件最為人知),他們說這是非自願獨身者的「起義時刻」,要消滅帶來這些問題的女性。

看向這些非自願獨身者,就算他們提出的是看來荒謬的理論,但在尋找伴侶上經歷的那些失敗並不全是虛構的。也因此,要打通的關節並不是否認他們看到的不平等,而是如何溝通對不平等理解的扭曲之處——這同樣是試著去避免對人際互動的僵化理解所造成的傷害。

在外貌上,甚至說在一個抽象的求偶市場中,確實存在著差異與階層化。去假裝這一切不造成影響,或是迴避討論美醜,並不會讓世界真的成為一個外貌無歧視的地方。忽視這類差異的結果,更會激化客觀上在社會資本、經濟資本,甚至是外貌資本上貧乏的人與他人之間的隔閡。 去討論高矮胖瘦美醜,並不表示自己就要拿外表來評判他人的全部;但也正是當一切的客觀差異都能放上檯面討論時,我們才能將弭平差異的努力放上議程。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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