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台灣四、五層樓的公寓老屋,都是民國六、七○年代,建商趕經濟熱潮搶蓋而成的,但是未曾思考三十年後,人會老、屋也老,所以都沒設電梯,造成聯合報近日「願景工程」所報導的「老宅困老人」的現象。
老宅困老人,有人問,何不賣掉都會中老公寓,到郊區買有電梯的新華廈?但誠如「願景工程」所報導,老人都希望在住了卅多年的熟悉的社區環境下老化,都會中,醫院、診所較多,也較適合老人看病需求,公共交通又比較方便。但要在都會老公寓,加裝電梯困難、都更也無法一坪換回一坪,還得補貼建商一大筆錢,大部分的中產階層老人都無法拿出養老金換都市的新大廈,於是老人真的變成都市中的居住難民,因無電梯而行動處處不便。
唯有請政府在每一社區,專門興建老人住宅了,老人可以以原來的公寓,抵押或轉換,住進有為老人設計的社會住宅,此種住宅,不僅是有電梯,功能亦要完全適合老人的需求。一社區,一老人社宅,應該是政府亟待投入的公有住宅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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