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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咖啡店納管? 中央地方喬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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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咖啡店納管? 中央地方喬不攏

2020-08-27 聯合報/記者郭琇真/專題報導

日前台北市一家浣熊咖啡店和台中「京葉馬場」兔樂園,發生放狗咬浣熊、任兔子喝髒水等現象,引起輿論撻伐。地方政府雖依「動物保護法」開罰、沒入動物,但是這類利用可愛動物招攬生意的商家,是否應納入「展演場所」管理,仍處灰色地帶。

「動保法」前年修法,納管保護展演動物。依法,社教機構、休閒農場和觀光旅遊業等三類,若有展演動物須向政府申請許可證才可營業。但是不符合前三類、卻有展演動物的業者很多,以台中市為例,符合資格者僅兩家,其餘動物農場、寵物餐廳多達數十家;究竟是否納管,中央和地方爭論不休。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林岱瑾說,法規明定不屬於前三類的展演場所可由「主管機關」認定,但這個主管機關是誰,中央和地方始終互推。

農委會說交由地方認定,但地方不埋單。究竟何謂「展演場所」?至今仍莫衷一是。台中市政府動保處組長林明瑜說,就算地方政府找專家討論也難認定標準,「因為每個人心中對『展演動物』的那把尺不同。」她舉例,養店貓、店狗,跟浣熊咖啡店一樣都是用動物招攬客人,但多數人認為養貓狗不算展演,養浣熊等特殊寵物就得納管。

更棘手的是,這些不具申請資格的業者,依法不可繼續營業,但林岱瑾說,「勒令停業後,動物如何處理」,目前難解。

「現行的展演辦法就是個空殼。」台大獸醫系兼任助理教授彭仁隆表示,展演動物業橫跨教育、觀光等產業,卻由農委會動保科擔任主管機構;動保科要管經濟動物等產業,已無力負擔展演動物業務。

他指出,從行政架構來看,台灣並不重視動物福利;沒錢沒人的制度不改,立了法也毫無作用。林明瑜說,民眾也必須對動保意識有更多省思,不是只想當網美拍萌照,更該思考動物的展演是否符合天性與法令,才是治本之道。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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