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海洋垃圾,不免想起政府說好要成立的「海洋保育署」專責機關,至今仍無下文。外界不懂政府組織再造玩的是什麼把戲,專家說,防治海洋垃圾現在的體制就可以做,甚至該列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還民眾素顏的親水海域。
防治海洋垃圾,是否該設立專責機關,國內外作法不一。台灣原本要成立「海洋保育署」,整合處理海洋垃圾汙染業務,去年六月突然宣告中止。
據了解,海保署的設立法源「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早在前年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行政院特設「海洋委員會」,掌理海洋總體政策與環境保護規畫,下設三級機關「海巡署」、「海洋保育署」,以及三級研究機構「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
長期催生海洋委員會的前立委邱文彥說,政府至今沒有統整全國海洋事務的部門,無法培育海洋人才實在可惜;海洋委員會是否能成立、以何種架構成立,人事總處仍在整合意見。
「三個和尚沒水喝!」邱文彥說,和防治海洋垃圾有關的單位有環保署、海巡署、農委會、漁業署、各地方政府等,施政步調並不一致;加上台灣廢棄物以「屬地主義」區分管轄權責,陸地、漁港的垃圾隨洋流漂到另一端,垃圾來源地的轄管單位卻不必負責,彼此也就不積極治理,能統一事權執行上會較順暢。
未來環保署要升格環境資源部,將來和海保署的海洋汙染防治業務是否疊床架屋?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副理事長林于凱認為,現在兩個署業務以河口切分,分工明確,但不少海洋垃圾來自陸上,因此跨部會的合作和協調很重要。
「不必等,現在就可以做了!」台灣海洋大學生科院院長程一駿說,環保署兩年多前就提出「海漂垃圾處理方案」,目標也大致明確,只差執行力還不夠。與其等專責組織成立再來做,不如由行政院副院長或政務委員統合環保署、漁業署、海巡署等單位任務編組,定期開會追蹤,「這麼重要的議題,應該納入前瞻建設計畫好好治理!」
程一駿認為,減少使用塑膠袋這件事很重要,也是減少海洋垃圾的關鍵,但看不到政府有好的宣傳手法,讓民眾自發地把每個塑膠袋效益發揮到最大才丟棄。另外不止要減塑,工業廢水進到海洋也是另一種海洋垃圾,影響也不亞於塑膠微粒。
幾個關心海洋的環保團體認為,海洋垃圾是跨國、跨區域、跨單位管轄的議題,環保署現有處理方案恐力有未逮;建制一套整合相關部會的國家型海洋垃圾治理方案,除在國內管理源頭減量,也能跨國合作,具體呈現各單位應推動的策略與時程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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