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保年金改革,各界提出意見大多是多繳、少領、晚退。但是事隔多年,學者與專家看法已各有不同,但多數都認同,針對不同薪資水準,給予不同所得替代率,也就是保障一定薪資以下的人,給付不能減。
另外勞保費率12%上限,也不宜再調高。至於拉長平均投保薪資期間,則是一致的共識。
根據行政院2017年4月送到立法院的勞保條例修正案,草案內容將勞保費率改為12%(現行為10%),每年提高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採計年資由從現行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逐年增加一年後,最後調高至180個月;並明訂政府負有最終給付責任、每年撥補不得低於200億元。
調高保費、降給付?連當初擔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司司長,負責提出改革方案的前勞保局長石發基都態度保留。
石發基表示,勞保年金改革最大障礙在於,勞工以為改革一定要縮減福利,因此抗拒改革,如此又拖延時間,對勞保財務反而不利。很多人說軍公教也改很多,但那是因軍公教原本就領得多,勞工已經領的太少了,還能再減嗎?
他也說,如果要減少給付,要以經濟條件來做切割,因為職業工會的人只有勞保沒有勞退,若勞保年金再下調,這些人情何以堪。萬不得已要下調年給付,一定要從一定薪資以上的降低給付,一定薪資以下的人不能動,才能保障低薪的人老年經濟生活保障。
對於費率再提高,石發基也不支持。他說,調到12%已經很高了,如果再高,等於是壓低薪資,對勞動市場衝擊很大。而且等於是過去領錢的人沒影響,但正在工作的年輕人衝擊最大,無法及時享受到好處。
淡江大學教授郝充仁說,如果將勞保年金當做基礎年金,目前每年所得1.55%太高了,如果投保年資35年,所得替代率達到50%,領太多了。
如果擔心對低薪勞工保障不足,可以學軍公教年金改革過程,對於投保薪資3萬元以下,維持1.55%所得替代率,但3萬元以上,所得替代率降為1.3%,「因為社會保險就是社會互助機制,就好像健保一樣,收入高的幫助收入低的」。
至於費率,郝充仁也認為12%上限就夠了,不能再調高,不能讓年輕人負擔加重。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則主張,誠實面對問題,如果不想調高保費,減少給付是必要的。大家要針對支出加上安全準備計算給付率,誠實面對若給付不減,保費就要提高,但給付如果減少不多,例如只是18,000元減為17,000元,波動不大,就不會衝擊,其他由國家撥補。
至於目前最高60個月為平均投保薪資,所有學者專家都表示一定要拉長,因為太容易被人利用制度缺陷造假、取巧。只要能從60個月拉長,無論是拉到144個月或是180個月,都比現在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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