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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妳是妳就是──PTT「母豬教」中的厭女與性別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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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妳是妳就是──PTT「母豬教」中的厭女與性別挑釁

2020-03-07 大家出版/余貞誼

2015 年春天,台灣最大BBS 站PTT 的八卦板(Gossiping)上,開始出現以「母豬」一詞指涉具「某些特質」的女性:先是象形的,以身形作為兩者之間的類比標的(像是「胖妹」或「肥婆」);接著是形聲的,以母豬的叫聲連結到拜金的行為(如,「有錢的就貼上去叫聲—苟∼苟∼(哥哥∼∼)」;再來是會意的,以母豬的生殖功能來象徵女性僅具性客體的價值(像是「欠幹」);最後則岔出各種定義的範式,演變成難以統整與定義的大規模指涉╱命名行動。

如此的言論原本只是零星出現的星星之火,但到了初秋時分,此一詞彙的某位狂熱擁護者AG 因過激言論被站方施以「水桶」處罰,瞬間星火燎原,眾多版友開始起鬨成立「母豬教」,遵奉其為教主,並以他常用的兩句辱罵言論—「母豬母豬夜裡哭哭」和「幹0 糧母豬滾喇幹」—作為教義箴言。

爾後,此在短時間形成的「母豬教」次群體,便常態性的存在於PTT 的八卦板、女板(WomenTalk)、男板(MenTalk)等地,並不定期的掀起論戰波瀾,除了引發PTT「鄉民」們駐足觀看,還引來大眾傳媒的報導,一時間成了備受矚目的事件。

我說妳是妳就是:「母豬」定義權的掌控

梳理PTT 討論板上關於何謂「母豬」的文章╱推噓文,統計「母豬」標籤的內裡,發現之中有各種駁雜的定義,但隱然仍可發現其沿著兩種角色概念的標準前進。其一是強化傳統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像是強調女性應具有的美麗姿態(所以又醜又胖的就是母豬),或是女性該具備的「好女人」價值,如尊重男性、不威脅男性尊嚴等(所以有公主病是母豬、愛錢的是母豬、跟男性出門不各自付帳〔AA〕是母豬、劈腿或讓男友戴綠帽是母豬、跟白種男性交往〔CCR〕意味著輕視黃種男性自然更是母豬);其二則是將女性貶為性客體,認為女性的存在價值僅在作為性對象的可能性,將女性簡化為局部的身體。

這兩軌標準正沿著瑪莎.努斯包姆(Martha C. Nussbaum)所稱的物化(objectification)的方向:如果大家覺得她很醜,那就一起來嘲笑她的醜身體;如果她很美,那她就會變成蕩婦或淫婦。如此的物化形式是破壞他人的自主性,以惡意破壞他人心靈的平靜,或是踐踏她的意志造成痛苦;且它通常是一種羞辱懲罰(shame punishment),將某個標誌和符號穿戴在被物化者的身上,標示對方承載著汙名化的身分,或被放置在一個沒有尊嚴的位置供大眾觀看,以達成某種羞辱正義(shame justice):主流群體以排除和汙名化某些群體,並讓他們感到不舒適為樂。

同時,梳理「母豬」的定義,我們可以發現,那是一種羅列龐雜指稱且相互矛盾的世界,可謂「一個母豬各自表述」,從外表、性格、行為迄互動對象,都可能成為被攻擊的標的,且各個自相矛盾的特質也一併被網羅(像是「開放」與「保守」、「好上」與「不給上」皆同列於陣)。

與其說「母豬」特質是一種客觀定義,倒不如說那是一種權力關係的展現。誰是好女人、誰是壞女人,總之是他說了算。

我說我沒有就沒有:「母豬教」行動的詮釋權

從女性主義的觀點來看,如此任意定義且施以懲罰的厭女行動,可以理解成一種性別基礎的仇恨犯罪(gender-based hate crime),以物化女性來恢復往日歲月的光景,重新復興與維持父權社會秩序。

對於「母豬教」教徒而言,他可以藉由否認、淡化、甚至翻轉仇恨言論的意義,來謀求這種挑釁行動的正當性。如當「母豬教」成立後,每遇高峰期就會出現「母豬」+「定義」+「仇母豬」關鍵詞三位一體的文章,以用來自我辯護「母豬教是仇母豬,不是仇女好嗎!」。

但對於女性板友來說,這些被收納在「母豬」標籤下的定義,更像是「母豬教」教徒的說教行動。不論「母豬教」教徒以何種修辭掩蓋其行動核心,對女性板友而言,那確實是父權霸權底下的厭女仇恨。

「母豬教」行動所展現的,就是一種採用性別歧視意識形態來服務厭女目的的行動:從男性優越與護衛父權秩序的慾望出發,強制性的行使父權社會評價,以控制和箝制他人的行動。檢視此心態,我們不難理解,何以「母豬教」教徒會覺得自己在板上標籤、偵查、與辱罵「母豬」的行動是一場「道德聖戰」:出於對「正義」的熱愛,我厭棄妳。

厭女╱網路性別挑釁的社會效應與對應

我們該如何評價這樣一個網路厭女╱性別挑釁的行動?只是無傷大雅的惡作劇玩笑?抑或是應該正視的性別結構議題?

由於PTT 是一個採用化名的網路空間,因此「母豬教」參與者經常高舉界線觀的論點,主張網路空間是一個無涉真實的世界,即使網路言論極化,也不會為真實世界帶來任何影響(例如「只是鍵盤仇女」、「很多人只是網路上嘴一嘴,現實中沒有仇啦」)。

同時,如此的界線觀也蘊含對「另類規則」的默許,認為進入網路世界時應切換至異於真實世界的心態、規範和應對形式。因此,若有女性對此「網路情緒用語」感到不舒服,問題不在「母豬教」的失當,而是批判者搞混了網路世界的規則,反而會被譏諷「玻璃心」、「小題大作」、「好悲哀把網路當真」等,甚至告誡批判者應該自行離開(例如「妳不爽不要看」)。

也正是如此的界線觀,「母豬教」教眾主張其擁有在網路世界宣揚「母豬教」教義的權利,若遭受任何打壓或抵制措施,都是摧毀網路自身規範的越界行動。例如苗博雅下戰帖邀BK 出席座談會辯論時,許多八卦板板友便發文指責苗博雅無視網路世界的界線(例如「開錯戰場」),並支持BK 不要現身座談會,以維護網路世界的角色與認同。

網路世界從未具有與真實空間一刀二切的簡明界線,即便只是出現在虛擬空間裡的文字攻擊,但它確實會在真實空間裡帶來心理挫折和實存傷害。珍妮佛.簡森(Jennifer Jenson)和蘇珊娜.卡斯特爾(Suzanne de Castell)便指認出網路厭女的行動如何在個人、結構文化和制度╱政府三層次上造成社會效應。

首先,在個人的層次上,「母豬教」等厭女言論或性別挑釁的行徑確實會引起個別女性的不快,此不快感不只是種具體的冒犯,同時也會促成隱微的敵意環境,並創造一種恐懼、恫嚇和屈從的氛圍,因而引發寒蟬效應,讓個別女性在發言時選擇自我審查(聲明自己不是「母豬」)、偽裝身分,或是乾脆自我噤聲,抑或完全撤離以避免被冒犯的可能性。

再從結構文化的層次來看,「母豬教」在攻擊個別女性時,同時也傳達出一種傳統的性別角色訊息,即女性是次等的、主要價值僅為性功用、不該出現在公共領域高談闊論、而敢膽僭越者應該被趕回原來的私領域或受到懲罰等。如此的訊息與線下世界的職場或街頭性騷擾有許多共通點,皆在偵查性別界限,並使用侮辱、仇恨和暴力威脅的方式,來讓女性遠離男性主宰的領域,或是屈從於次等位置。

最終,這些性別角色訊息會形成網路文化理解和實作中的一環,讓網路環境逐漸變成一種男性主導的空間,進而排擠女性網友理應享有的行動自由(例如導致女板改成唯讀三天,或是萌生另至PTT2 開新版的念頭),或是迫使女性偽裝妥協自我的女性認同。

因此,「母豬教」事件所侵害的並不只是個別女性,已連結到社會和文化的性別規範—關於女性如何在公共空間現身(在什麼標準下才是一個「好」女人)、區分公私領域的界線如何被工具化來支撐性政治—來訴諸對整體女性和社會性別文化的控制權。以此效應觀之,它鞏固的是根植在性別權力和控制機制中的階層秩序,自然也就超越了個人層次的煩惱,成為女性主義關注的結構議題。

最後,當我們將「母豬教」風波視為一種性別文化的結構議題時,它所牽涉的行動對策就涉及制度面向。如同家暴、職場性騷擾在尚未被命名之前都被視為一種私人煩惱,直至女權運動介入以喚起國家關注,進而定義、命名、納入法律保障,最終才成為大眾耳熟能詳的社會議題一般,要喚起大眾對網路厭女╱性別挑釁行動的自覺,首要之務就是將這些行動從私領域的私人問題提升至公領域的公共議題。

當網路厭女╱性別挑釁被看成只是私領域的個人爭戰時,它通常只會訴諸個人式的迴避(如澄清自己不是「母豬」)或反擊(如回嘴「教徒」才是「魯蛇」)。如此自力救濟的策略在效用上難收實質之效,如網路筆戰往往會失卻焦點,甚至引來更為偏激的言論。就像艾瑪.珍(Emma A.Jane)所言,線上仇恨語言的存在理由在於破壞他人的情感平衡,因而歧視者會競相生產出最具創意的毒液、破壞最多的禁忌,以引起目標對象的最大情緒反應,所以個人式的反擊等同製造新聞好得到更多矚目。

再者,私人反擊也難以跳脫「眾教徒只是表達個人意見」的詭辯迴圈,因而無法凸顯歧視言論背後所立基的性別階層結構。

丹妮爾.濟慈.西卓(Danielle Keats Citron)在此的對策是引進網路公民權(cyber civil rights)的框架,作為網路平權行動的正當性基礎。她認為,網路是西部洪荒、享有另一套規則的想法,事實上站在錯誤的預設上。線上仇恨並不只會待在網路空間,而會蔓延到真實世界,讓女性蒙受汙名、阻礙其參與線上生活、甚至侵害她們的自主、認同、尊嚴和福利;換言之,即損及其身為網路公民的權利和自由。

因此,若能引進網路公民權,可以同時帶來教育和法律意義來改善網路歧視。就教育上,網路公民權藉由認定(recognize)並命名(name)網路騷擾為一種性別歧視的行為,來讓網路公民學習到這是不被接受、不需容忍、且對社會有害的行動(而非只是無聊玩笑)。

而在法律意義上,公民權的框架會顯示出網路並不是一個法律不毛之地,進而能讓潛在加害者體認到網路性別歧視的行動並非沒有代價;打擊線上厭女╱性別挑釁的行動,讓受害女性不需獨自面對辱罵,能訴諸公眾來產生道德和文化支持。

在法律企圖之外,更根本的,自是面對整個文化中關於男性氣質的思考和談論模式。如同努斯包姆所言,改變羞辱╱宰制的行動應該從文化性著手,以企盼一個真正的「奴隸反抗」(slave revolt in morality)—反轉權力施予的位置—和「價值的再評價」;亦即,讓整體社會所關切的事物,從權力意志的施展,轉向「同情道德」(morality of pity)的相互連結與尊重,如此我們才能創造一個無礙、無敵意的網路空間,讓所有個體平等穿梭,優遊,且不迫。

網路厭女行動之所以複雜難解,在於它的虛擬面紗極易讓人規避其所造成的真實傷害。如此的傷害,一來是它破壞了女性的自主性,僅以外表和身體(甚而只是身體的某個部位)來評價女性的「好」與「壞」,並用各種侮辱、踐踏他人意志的羞辱性言詞,利用網路快速傳散的機制飛進女性的腦海,破壞其主體心靈的平靜,甚或威脅其自尊和意志。二來,如此的性別挑釁行動是一種強迫推銷女人傾往「好女人」端點的力量,女性在進入這樣的網路空間時,會自我審查、監控自己是否夠「好」,因而讓如此的「母豬」聖戰,有了內外夾擊的社會控制功能:既能在「妳」之外罵妳,也能讓「妳」內化此規範、進而遵守「我」對「妳」的期待。最後,它造成了女性參與權的限縮,不論是自主趨避或是憤而筆戰,它都破壞了女性悠遊、賞玩於網路空間的權利,最終造成此空間的偏狹與極化。

這確實是網路空間與性別平權的折損。當幼稚的玩笑成為強大的惡意,並形成一個不斷迴旋的漩渦,即使是不以為然、冷笑置之、甚至憤怒相向的情緒都會被捲入谷底。父權規範的偵查與守衛,將女性噤聲且禁足於網路空間跟前,如何站出來╱說出來╱取得自主權,仍是網路空間民主化與性別平權的深遠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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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選讀摘自《這是愛女,也是厭女──如何看穿這世界拉攏與懲戒女人的兩手策略?》 此章作者 余貞誼(高雄醫學大學性別所助理教授,台灣大學社會學博士) 大家文化 出版 (部分內容經小編刪修)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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