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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綠能 快拆除隱形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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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綠能 快拆除隱形障礙

2019-06-24 經濟日報/記者彭慧明/專題報導

台灣與綠能的距離有多遠,一個數字可以以小看大。

高雄某處要連結太陽能光電的饋線建置,僅僅1,750公尺、小學跑道八圈多的距離,但從規劃、申請路權、開挖到完成要709個工作天,路權每500公尺要申請一次,總共要410個工作天。業者苦笑:「高雄還要發大財?」

今年1月,Google宣布在台灣購買10MW(百萬瓦) 、4萬片太陽能面板所產出的魚塭光電。這次購電創下多個第一,包括亞洲第一、台灣第一,更是實際使用太陽能廠發出電力而非購買再生能源憑證(REC)抵減碳排放的第一起案例。但Google的資料中心設在彰濱工業區,買綠電的對象卻是距離資料中心100公里遠的台南地區。

喊得出口號卻趕不上發電,雲林、嘉義、彰化一帶不堪農漁用途的土地雖可用來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但最終土地取得和開發法令問題讓Google「捨近求遠」到台南買綠能。

「政治、法令是太陽能廠建設最大牽制。」促成Google採購台灣綠能的台灣雲豹能源創辦人張建偉坦言,地方選舉後變天,相關政策也變了;加上中央法令沒有統一見解、地方又擴權解釋,讓業者疲於解釋和協調,再加上各種行政程序,建設跟著延宕,「如果他想不給你執照,有一百種理由。」

政府喊出2025年能源配比中,太陽能光電要達成20GW(200萬瓩)的發電目標,業者坦言,光靠屋頂種電,全台灣屋頂都拿來蓋也做不到,勢必要靠大規模的地面站。但類似的案例整慘業者,張建偉說,例如去年他們取得雲林一處太陽能發電設備容許申請案中,通過建蔽率七成,但今年開始建設時技術進步了,建蔽率不到七成、發電量更好,此時地方政府農業處卻不同意了,認為「與申請不符」,要他們重新申請。

農委會率先公告彰化、嘉義及雲林等地共18區因地層下陷不利耕作的農地,用來作為太陽能綠能專區建設,但土地不堪施作,未必表示就能順利轉為綠能使用。例如雲林縣台西、口湖和四湖等13區被列為嚴重地層下陷區、得設置綠能設施,且雲林縣平均日照3.15小時為全國之最,讓許多太陽能業者看好未來發電能量,紛紛前來洽談。

天泰能源創辦人陳坤宏花費幾年的時間與雲林在地民眾「搏感情」,發現預定綠能建設地區上的祖墳才是最大建設障礙,天泰從屋頂型太陽能慢慢作到鹽灘地、下陷地區,不厭其煩與當地生態單位溝通觀念,他說,這些陳情、抗議與違建等隱形困難,都靠業者自己去解決。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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