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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托 在地安養不用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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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托 在地安養不用離家

2018-05-02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詹建富、黃文彥

根據內政部調查,有高達六成的老人,認為最理想的居住方式是與子女同住;願意去住安養機構者不到百分之二。根據經濟建設委員會預估,台灣將於二○一七年邁入「高齡社會」(aged society),即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比率超過百分之十四。

「我也曾想過,把媽媽送到安養中心;但是媽媽不願意離開這棟她已經住了大半輩子的家。」從事工程業務的余先生,因為工作被迫離家,現在只留下七十多歲、患有糖尿病的母親,一人守候著這棟「祖產」。

余先生曾和兄弟姊妹討論,如何安排年事已高的媽媽安度晚年,「送安養中心似乎對我們比較好,但也有親人認為,這樣好像不太孝順。」

安養機構 不是唯一選擇

余先生的經驗,或許是台灣多數家庭照顧者的經驗,也是未來年輕一輩所要面臨的問題。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全台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已達兩百五十八萬人。如果趨勢不變,十年後,全台每五人就有一人是老人。

就像余家一樣,當面臨要不要把老人家送往安養機構時,多數家庭仍選擇把老人家留在家中。

「這不是照顧品質的問題,而是心理層面的問題。」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簡璽如表示,安養機構集中化的管理,不是不好;但或許我們應捫心自問:「等我老的時候,想去安養機構嗎?」

社區養老 生活圈不變動

政府五年前開始發展長照十年計畫,目前國內也有近千所長期照護機構。但以日前公布的長照服務法草案來看,儘管楬櫫重點是「在地安老」,半數條文仍是在規範長照機構。台大公衛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兼任教授吳淑瓊指出,世界主要國家的老人照護政策,均以「在地老化」 (aging in place)為最高指導原則—以「在地」的服務,滿足「在地」人的照顧需求。讓老人在既有生活社區中自然老化,維持老人自主、自尊、隱私的生活品質。

理想的老人照護,是以社區為基礎、使用者為中心的照護模式;除機構式照護外,更引進多元化的居家與社區服務模式,提供需要者更多選擇機會,增加留住社區的可能性。在地老化最大的好處是,讓老人的照顧服務,能回歸到類似往常大家庭的生活模式,過著頤養老年的生活,每天早晚仍可與小孩、孫子及熟識鄰居等親朋好友一起生活。

但問題是,近年來政府似乎讓機構式服務資源大量成長,而支持老人留住社區的服務資源卻十分欠缺。吳淑瓊表示,進入老年階段,真正因失能而需要照顧的老人約占一成;唯有延長健康在家老化的時間,縮短送進機構的時程,才是真正的自然老化。

健康老化 延緩失能時程

除了在地老化外,近年也有學者提出「成功老化」或「活躍老化」。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暨旅遊健康研究所教授李世代指出,要達到這種境界,老人要常參加活動,維持身體功能和社會互動,延緩失能。

但李世代批評,政府一直缺乏因應人口老化的政策綱領。他舉日本的介護保險(即長照保險)為例,日本政府把它視為國家最高規格的標準來看待,並導入預防疾病篩檢概念,設立一套早期偵測失智的篩檢流程,反觀台灣,「即使在醫學系的課程,長期照護就只有一節課」。李世代強調,「要扶養一個老人終老,比撫養三個小孩還要費心,花的錢更多」。老人比小孩更難照顧,特別是失能、失智老人。

余先生表示,能理解媽媽想要死守祖產的心情,「如果換做是我,我也不想離開自己熟悉的地方。」余媽媽目前仍在祖厝生活,余家的問題仍然未解決。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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