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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過初審 最快年底三讀…納稅人權利設三層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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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過初審 最快年底三讀…納稅人權利設三層保護

2018-04-30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林潔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8)日初審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在行政救濟上給予納稅人三層保護。首先,受調查期間可以委託代理人,也可以找輔佐人陪同;其次,在稅務單位設置保護官,可請求其協助;一旦走上法院,在高等和最高行政法院設置稅務專業法庭,由稅務專業法官審理。

該法案的提案人立法委員王榮璋昨天說:「本案無須朝野協商,快的話,年底前就能三讀。」條文中明定「本法自公布後一年實施」,給相關機關一年的準備期,實施日期應該在明年底或後年初。

王榮璋辦公室主任高珮瑾說,經濟日報的「賦稅正義」願景工程報導已獲得曾虛白先生新聞獎公共服務報導獎,他們完全認同要設立稅務專業法庭的主張,有了專業法官,才不會每次只能依據稅捐單位主張判決。王榮璋說:「能夠設立稅務專業法庭,是最令人欣慰的成就。」

司法院原來以人力不足為由不支持設立稅務專業法庭,王榮璋說,初審還是通過了,「我特別請黃國昌委員和司法院溝通,表達我們對此案的重視,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也提了對案,他們也支持納稅者保護法。」

一般納稅人的稅務知識當然比不過稅務官員,一旦被調查總是驚慌,王榮璋說,為了讓納稅人有抗衡力量,特別賦予被調查者有選任代理人或輔佐人到場的權利,不必單獨對抗稅捐機關。和稅務機關相談時,納稅人這一方也可以錄音和錄影保護自己。

還可以請求保護官協助。王榮璋說,保護官就設在稅捐稽關,包括各地的國稅局、稅捐稽徵處等,亦即碰到各稅都可以找到保護官協助。原來財政部想將稅捐單位的法規人員轉作保護官,這一人分飾兩角的安排,財委會沒有同意,後來決定由中央派駐在稅捐單位,財政部會選派人員。

財委員昨天還做了附帶決議,要求稅捐機關在網站上公布保護官的姓名及聯絡方式,王榮璋說:「納稅人碰到事情才知道要找誰。」

納稅者保護法並設了諮詢會,諮詢會將設在財政部,王榮璋指出,諮詢會要幫納稅人把關,諮詢所有賦稅政策變革。法中明訂,政府部門代表比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以免又偏向徵稅一方。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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