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系願景工程「公路正義」系列報導,喚起各界重視行人友善環境,苗栗縣警方即日到6月30日執行「行人路權宣導、取締專案」;「願景在地─暢行台灣」專題也獲縣府重視,今年一口氣提出14件「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要爭取上億元繼續改善各通學步道。
苗栗警方執行「行人路權宣導、取締專案」,縣警局長曾義瓊認為台灣交通安全,應該回歸最基本的原點,就是尊重行人。這項專案分兩階段執行,即日至2月20日將在重要路口強力宣導,2月21日到6月30日加強執法,希望達到維護行人通行權,實現公路正義、還路於民,降低行人車禍。
宣導、執法重點包括: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者、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違者可罰1200元到3600元;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或警察指揮者,可罰款300元。
此外,縣府提具14件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向營建署爭取經費改善各通學步道,營建署將評估排定補助經費優先順序,14件計畫包括維貞國中通學步道2期工程、照南國小通學步道環境改善計畫。
苗栗國中三湖道至外環道路段人行道工程、松園社區至大同國小通學步道及人行無障礙建置工程、信義與后庄、蟠桃、建國4所國小通學步道改善工程;國立苗栗高中通學步道及人行無障礙建置工程。
竹南鎮中華路、博愛街、海口國小周邊道路景觀及通學步道環境改善計畫、頭份鎮自強路人行道路改善工程、頭屋鄉區域通學步道及人行空間整合改善計畫、公館鄉沿山道東西橋周邊人行空間及環境景觀再造計畫。
三灣國小學區及市區人本環境整合改善計畫、大湖鄉道路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工程、卓蘭鎮市區道路沿線環境改善工程、象鼻國小通學步道及象鼻部落環境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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