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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陽光電城閒置10年 轉型求生不當鬼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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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陽光電城閒置10年 轉型求生不當鬼魅城

2018-06-15 聯合報/本報記者游婉琪、鄭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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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陽光電城」、花蓮縣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十年前都被聯合報列為蚊子館;閒置十年,最近終於注入活水,前者結合觀光夜市和藝文團體企圖活化轉型,後者暫以暑假親子樂園努力求生,成敗有待觀察。

陽光電城是經濟部能源局補助設置的太陽光電示範工程,證明再生能源潛力,是實踐「非核家園」第一步。

花蓮縣府獲補助一點二億元,提案時描繪電城「年減排二氧化碳,相當廿公頃森林的綠化效果」、「創造花蓮成為國際級的綠色旅遊新景點」等美好願景,但遊客的「賞味期」很短,加上維護費入不敷出,導致遊民充斥,陽光電城淪為市區的黑暗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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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簡直成了錯誤示範。」花蓮縣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張志豪說,花蓮水氣含鹽分,導致光電板氧化,發電量遠不如預期,年電費收入僅十八萬元,維護管理卻要百萬元,效益太差,但設施使用年限未到,不能拆。

「中央只給錢,沒教怎麼營運管理。」張志豪表示,電城二○○九年供電,一開始遊客覺得新鮮,會來看看,但發現沒啥好看就不來了;這裡電纜常被盜剪,一小段電纜只能換兩瓶米酒,縣府卻得花十幾萬元修復,這些中央都不管,地方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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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今年串聯周邊的觀光夜市,在電城設置「十八省一條街」與「原住民一條街」兩條各具外省與原民特色的觀光夜市吸引人潮。碰巧花蓮縣管樂發展協會正尋找練習空間,縣府免電費、免租金讓協會進駐,未來還要開放學校社團、街頭藝人使用,「電」活這座閒置園區。

但縣議員劉曉玫認為,這種「不務正業」的活化方式已偏離主題,既然養護是沉重的負擔,不如拆了設施,重新規畫用地,比現在四不像的活化作法效益更大。

鳳林「環保科技園區」有廿二公頃,也是中央十年前的「綠色計畫」產物。環保署花六十二億元在高雄、花蓮、台南、桃園四地徵地,各設環保科技園區。

花蓮縣環保局副局長饒瑞玲表示,園區造價九億元,有廿棟廠房;但距花蓮市一小時車程,初期有十五家廠商靠政府補助短暫停留,蘇花高工程遭撤案,園區即因交通不便唱空城計,平時僅一名保全獨守。

為了撕掉「蚊子園區」標籤,縣府搭建水上遊樂設施,趕在暑假期間推出「3D觀光親子樂園」,把人潮帶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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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打出知名度,才有利招商。」饒瑞玲指出,縣府成立活化諮詢委員會,短期透過大型活動為園區拉抬人氣;像去年暑假的翱翔季,七十二天吸引逾八十五萬人次,創造逾十三億元商機。今年新增親子樂園,未來要把閒置廠房改為電影館、動漫館及親子館等,並打造水資源、地震等九大主題教室,全區轉型為環境教育園區。

饒瑞玲自信地說,環科園區預計二○一七年重新招商,蘇花改正施工中,屆時交通等條件絕對比十年前好,園區活化重生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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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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