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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準親子樂 雲林故事館打破委外經營必勝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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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準親子樂 雲林故事館打破委外經營必勝迷思

2018-06-15 聯合報/本報記者蔡維斌、洪敬浤、王慧瑛、鄭朝陽

「這個蚊子館打算做什麼用途?」台中市政府活化閒置設施會議上,副市長張光瑤逐一點名各局處呈報的幾十件蚊子館,沒有活化方案,就在即席討論中拍板新用途。張光瑤說,活化沒有方程式,只能摸著石頭過河,這種為活化而活化效果肯定不會太好。

摸著石頭過河 失敗案例多

張光瑤的處境多數縣市皆然,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說得更直接,「政府真不是做生意的料!」他表示,南投蚊子館不少,但擱置多年難以活化,都是不懂方法,委外經營不是萬靈丹,失敗案例多。

陳正昇說,許多蚊子館的評估、規畫不夠精確,和實際需求落差大,美意淪為包袱,非常可惜;後續經營也不知如何對準需求,導致屢戰屢敗。

像竹山的物產交流中心,就在香火鼎盛的紫南宮前數百公尺,當初以為,光憑路過紫南宮的人潮就能養活物產中心,但因展出內容缺乏特色、建物漏水缺失難修,五棟新館舍淪為結了蜘蛛網的蚊子館。

行政院工程會副主委顏玖榮指出,去年初已編訂蚊子館「活化及防範策略精進措施」作業手冊,發送各機關參考,從法令鬆綁到活化成功案例介紹等內容,希望給地方主管單位一定程度的「啟發」。另也建立活化供需的媒合平台,讓公益團體能善用蚊子館,但至今績效掛零。

依需求來活化 要懂得變通

「要依需求和價值分類,有短中長期的活化策略。」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李永展建議,各縣市有社區營造中心、社區規畫師可協助清查蚊子館,小規模的蚊子館可稍加整修交給社區就近利用,「把遊戲規則訂好,不一定要天天開館」,附近小學要辦美術展、親子活動就來借,付低廉的水電及場地維護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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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大規模、有商業價值潛力者,可依財務考量ROT或OT給業者經營,求取經營效益,不必堅持蚊子館都交給非營利組織使用。

以雲林虎尾市中心林森路的「合同廳舍」為例,曾是日據時代消防廳和警察廳合署辦公的巴洛克式建築,是早年虎尾最高的地標,六年前縣府依原貌整修,交還虎尾鎮公所。

鎮公所曾委請文史團體進駐經營遊客中心,但門可羅雀、無以為繼;前縣長蘇治芬遊說誠品及星巴克合體進駐古蹟,讓警察廳變書店,消防廳變咖啡屋,成為雲林藝文、休閒新亮點,很受年輕人青睞,開幕一年多,人氣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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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模式錯了 一收票就倒

合同廳舍對面的「故事館」人氣很旺,這裡有志工媽媽為孩子說故事,是親子閱讀天地。營運的雲林故事媽媽協會理事長唐麗芳說,對準在地親子需求是成功關鍵。故事館旁的布袋戲館卻是兩樣情,原本免費入場時,人氣還不錯,去年委外經營收門票,人氣走下坡,縣府正重新檢討營運模式。

「文化是要砸錢的!」蘇治芬在縣長任內活化卅幾處閒置空間,她主張文化館場要由公部門帶頭營運,和市場磨合一段時間後,自然會有藝文人士或團體主動加入,光想靠委外不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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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帶頭經營 別住象牙塔

高雄文化局長史哲也以駁二藝文特區為例表示,政府說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只是怠惰的藉口,老是OT或ROT給廠商做,就永遠關在象牙塔,無法直接面對感受需求與市場變化,久了更無感、無能。

史哲認為,活化蚊子館,尤其作文化用途,政府要以觀光思維帶頭經營,「文化藝術不一定會帶來觀光,但要有觀光才會成功,否則叫好不叫座」,兩者交叉運用。

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認為,中央看待地方蚊子館不能只出一張嘴,地方很多關心在地的團體,中央可補助資源,和地方合組顧問團體實地傾聽、會診蚊子館的出路,地方也要把蚊子館當成資產、不是負債,用心探索需求、強化媒合,一旦活化成功,有利稅收外,還為在地添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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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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