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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前主委:公投雖可治病 卻不能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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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前主委:公投雖可治病 卻不能常用

2021-11-29 聯合報/記者周妤靜/台北報導

12月18日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包括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等四案。公投是公民直接行使民意的機會,但在執行面上,還需要完善的公投制度,才能夠反應真實民意。

長風基金會27日辦理「突破論壇」,以「掙脫鐵籠公投: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公投制度?」為題,邀請學者專家剖析《公投法》的不足,探討改變的方向。願景工程基金會為論壇協辦單位。

中選會前主委劉義周表示,公投能夠救濟代議政治的不足、指出政治菁英的失職,「公投是治病的藥,但不是健康食品,更不是補品,該必備,但要少用。」

他指出,在野黨通常愛用公投,執政黨則反之;公投結果難以擺脫政黨政治的力量。台大政治學系暨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陳淳文也表示,「公投法誕生後,就一直是執政黨選戰的工具。」

不過,在2018年以前,公投採取二分之一雙門檻的限制,被譏為「鳥籠公投」。2018年修法取消雙二分之一門檻的限制,新設四分之一同意門檻。此後,公投結果有了節制執政黨作為的機會。

陳淳文認為,公投核心在於「限權」與「課責」,不適合與總統大選結合,「但可以考慮與地方選舉結合。」他也呼籲,公投門檻要避免形成多數暴力,且公投審議委員必須獨立運作。

民主社會若缺乏公民投票,就少了一項課責的管道,但若「凡事皆公投」成本又太高。政大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游清鑫指出「適當使用」(goldilocks optimal)的前提:當政府政策有重大錯誤時,以公投改變政府政策,或推翻立法院通過的不良政策。「主要是救濟政府的作為或不作為,不是代替政府決策,或取代定期選舉。」

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建議,參考瑞士公投制度,一年舉辦四到五次公投,採簡單多數制,「讓民意可以完整伸張,權力可以被制衡。」他補充,若公投合併大選,建議維持原來的高門檻。

科學月刊編輯委員廖英凱說,「民眾挑選產品,較在意『代言人』,輕忽『成分』。」比起公投內容,更容易受媒體和政黨的影響。他以「藻礁公投」為例, 正反方從同一份科學報告,解讀出完全相反的立場。一場公投,大大考驗人民的民主素養與科學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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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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