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台大十合一選舉公報出爐,登記參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簡稱性平會)的候選人共有十名(應選五名),其中有四位候選人的政見隨即引起媒體關注。以下簡單評述四位受到媒體直接指摘的政見。其他幾位的政見雖然不在這邊評述,但他們平凡而重要,我想先特別指出。
「男性權利被打壓」是誰的權利?什麼權利?
一號候選人於政見中提出「話語霸權(台大交流版無限開火)」、「性別平等快速道路(開放舟山路機車行駛)」這兩項本質上與性別事項沒有關聯。
與性別較為相關的政見有:「廣設性別友善廁所」、「女宿訪客參訪時間正常化(比照男宿7.-24).」、「普及保險套自動販賣機」、「設立合法性行為區(總圖前廣場總圖後草皮12.-5.)」前三項是比較常見的論點,一直都有相關討論進行著。
至於最後這點,無疑是招攬目光用的,媒體果然相中了,你得逞了。
這位候選人的經歷上寫的是「國中進過性平會國中進過性平會」中間沒有加上頓號或是逗號。「進過性平會」的意思是什麼,也耐人尋味。
三號候選人的政見僅有一句話:「在這個男性權利被打壓的年代裡,必須有人為了男性的權利挺身而出。捨我其誰?」我無法太清楚他說的「男性權利被打壓」是什麼意思。
所謂的「男性權利」可以衍生滿多討論的。是生理男性的權利?異性戀男性的權利?或者認同自己為男性者的權利?打壓的情狀是什麼?
此外,五號候選人的經歷與政見都值得一看,也有可針砭之處:
政見共計七點,前兩點論理談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性別事件的客觀主觀判斷標準等,尚稱中規中矩,內容可以爭辯。第三點、第四點起開始出現以「瘋子」、「腦袋怪怪」的用語來指稱性別事件調查小組的調查人員、性別事件當事人。
五號候選人提及:「性平事件往往當事人的一方腦袋怪怪的。」、「(……)但在申請人或是被行為人一方腦袋怪怪的時候,現行機制完全無法處理。遇到身心需要協助者,事後越想越不對勁時,我們不應該把一個可憐鬼送去記過與愛校服務來安撫那個瘋子,而是要將瘋子送去心輔中心輔導,讓他知道那不是性騷擾。所以,我認為性平會應該增加與心輔中心的連結,於案件調查過程中,要是發現什麼需要心輔介入的事項,能讓當事人盡快得到幫助。」
第五點主張學校期刊應增加訂閱Onlyfans,以推動情慾自主。Onlyfans是一種在成人情色圈相當活躍的付費社群平台。五號候選人表示,根據其經驗,順性別異性戀男性看完Onlyfans會進入聖人模式(射精以後的不應期,refractory period。俗稱CD期,cool down),「這個狀態的他們是世界上最愛好和平的生物,如此一來,就不會發生性騷擾等憾事了。」
不過,這樣的說法過度強調異性戀男性的生物性,況且連結到情慾自主,我也有看沒有懂。以公共資源多增加一個社群平台是否可以助益「情慾自主」、「性別平等」?追求射精以後的不應期,那其實有Pornhub等成人網站可用,但在現行的狀況下,並不因為有這些網站近用可能,就能防止性騷擾的發生。
所以,更為關鍵的是對「性騷擾」從何而來,如何消弭,發生了某種程度的混淆。
「性平觀念」的推展 招來戲弄與蔑視
五號候選人的最後兩點:「推動修憲,中華民國男子不論胖瘦帥醜一律平等。」、「將違反意願的索要禮物的行為增列為性騷擾的態樣之一」前面這點,既有的中華民國憲法應該已經有保障了,如果要加強宣示如基本國策一般,無法確定用意何在。
後面的「違反意願的索要禮物行為」,我想了好久,無法參透。我努力想像情境,假設有一人向我討要禮物,但是我不想要給,似乎有直接表示,或間接表示的方法來作成拒絕的意思表示。如若三番兩次索要禮物,我便三番兩次迴避、旋轉、跳躍。或者,就是我想像力缺乏。但要上升到性騷擾的樣態,需要更有力的論據。
九號候選人的政見有兩點,「快樂、希望、OOO」(OOO為候選人姓名)、「一拳一個自助餐 制裁台女、終結噁男」。這邊只有看到口號,有點歡樂,但不明白具體意見。
台大交流版上反串風行、尖酸刻薄言論多,有些主張言論自由者認為,你仇男可以,我仇女何以不行?又有時候以個人經歷無限擴展為某一性別全體皆是敵人,要自己族類團結起來,打擊外患。
我只覺得,做台大學生能自由自在地說話、寫作是幸福的。有些事情真的跟心靈雞湯沒兩樣,但不是那樣就不酷。只願你善用這些自由,而不是自以為有趣地搬弄這些得來不易的自由。那真的很不酷。
原文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