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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學者:應訂定賞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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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學者:應訂定賞罰機制

2022-03-02 聯合報/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為改善道安,公路總局擬建立危險路口路段通報系統,交通學者認為,應設定填寫標準,並訂定賞罰機制,才不會像先前交通違規檢舉一樣,立意良善,卻因量太大,反造成負面循環。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一定要有清楚的規範和格式,包括像是設計「選項」讓民眾勾選,如號誌設計不當,還是紅綠燈秒數、停車問題等,減少無謂的反應,也可避免行政人員疲於奔命。

李克聰也提到,系統剛上線時,可以訂定優先順序,分類好想優先蒐集項目,幫助系統做評估分析,否則,若公總接受到的資訊太多元,反而沒辦法集中火力改善。另為了鼓勵民眾確實填寫,可以增加誘因,像是積點折抵停車費等。

淡江運管系教授陶治中同樣認為填寫方式必須檢討。他表示,先前交通違規檢舉失敗,就是因為量太大,警力吃緊,行政負荷不了,最後形成負面循環。可預期剛上線時會出現亂七八糟的填寫狀況,所以要先「試辦」,看民眾通報方式有多千奇百怪,收集歸納後,變成標準流程,再正式上線。

陶治中說,對於沒有交通專業的民眾,常用自身觀點去看路口條件、車流狀況,政府部門要先對通報格式、內容、流程進行內部協調跟座談,請益有實務經驗的學者專家來制定。陶治中也說,賞罰機制是必須的,可藉由減免汽燃費鼓勵正確通報,不懷好意、時常誤報的人,也要有處罰,讓民眾知道亂舉報的後果。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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