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height="1" width="1" src="https://www.facebook.com/tr?id=1398237490604710&ev=PageView&noscript=1"/>
首頁 世代 退休力大調查 養老靠自己
控兒子遺棄 但沒錢親子鑑定
  • 標準
  • sdg

控兒子遺棄 但沒錢親子鑑定

2021-04-29 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台北即時報導

有法官解釋,爸媽在世分財產給子女屬於生前贈與的契約,通常都是「心甘情願」把錢給對方。但面臨越來越多養兒無法防老、小孩拿了錢就跑的狀況,建議在贈與契約中明定附帶條件,比如應照顧爸媽三餐、生活起居,或定期回家訪視關心等。

法官並提醒,附帶條件必須明確、可以執行且合乎常情,若空泛寫「要孝順」、「不能不理爸媽」等難以執行字眼,會流於道德標準而無法履行,進而不生契約效力,用契約目的也是希望透過黑紙白字,先把要求、原則都講明白,再將身上遺產分給小孩,一旦對方毀約才能主張要回錢財。

有檢察官建議,如果父母擔心錢財被兒女亂花,最保險方式乾脆信託出去,透過契約交由委託人幫忙規畫、管理產權,基本上兒女未經同意下無法任意動用,但信託通常以有相當資產、財力者才會選擇,專門用來當作防啃老手段並不常見。

檢察官也說,曾遇過一名年邁婦人控告中年的兒子遺棄,還主動要求希望做親子鑑定,檢方疑惑問怎不透過民事親子鑑定程序,婦人這才坦言自費親子鑑定得花六千多元,但身上一毛錢都拿不出來,兒子也不願意幫她出,讓檢察官不禁感嘆,養育之恩不如這幾千塊,令人心酸。

▌延伸推薦: 下載【2020退休力大調查】完整成果報告 【退休準備大調查】5大指標 測驗你的退休力 【超前部署百歲人生】你準備好迎接「無退休時代」了嗎?

本文由聯合報系授權轉載

給我們一個支點,我們就能推動台灣前進!
您的捐助,成就願景工程基金會日漸茁壯的一股動力!!

贊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