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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家路遙 紹興社區的過去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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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家路遙 紹興社區的過去與未來

2022-11-25 實習記者江亮儒/台北報導

計程車駛入台北市紹興南街,中正紀念堂的大忠門出現在前窗。街道外牆堆著大量被棄置的家具與雜物,另一側污水改善工程正在進行。下車後蔡阿龍(化名)走進小巷,看著蔽天的茂密樹林,說:「上次回來的時候是去年了。」

巷內多處被鐵網圍起,拆到剩一半的舊房子還沒被夷平,電線纏繞住外露的鋼筋,殘壁上「自己國家自己救」的貼紙標記著當年的抗爭。

乘客蔡阿龍與司機賴瑞田(化名)都曾是這裡的住民。兩人在小巷間走走停停,不時張開雙臂比劃,感嘆著哪一顆果樹又長大了。他們本能在去年「搬回」這個生活幾十年的地方,而今卻只能在十公里外的南港中繼宅,和其他紹興居民繼續等待。部分年老的長輩,則由於迫遷衝擊與新環境的不適應,來不及等到重返紹興,便先回到天上了

十一年前,背上罪名、失去家園

紹興社區位於台北的舊城中區,緊鄰中正紀念堂與台大醫院。此地最早為日治時期台北帝國大學(今台灣大學)的宿舍區,而後由國民政府來台攜帶的軍眷,與1960年代經濟起飛,自鄉村到城市尋找工作的移民,至此落地生根,逐漸發展成聚落。

老一輩紹興居民的住家,在有門牌也有繳交水電費的情況下,被納入政府的治理系統。賴瑞田的父親買下社區內的房子,以為能就此安頓,卻沒想過合法取得的落腳處,有一天使他成為違法的人。

2011年,台大聲稱擁有紹興社區的土地所有權,對居民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們拆屋搬遷,並繳交侵佔土地的「不當得利」。「我們住進來的時候,這裡的土地產權還沒有過戶給台大,直到民國75年才被登錄是台大用地。」居民蘇大哥回想起來仍忿忿難平,他忍不住拍桌:「最可惡的一點是,台大先對我們提告、直接派律師過來,沒有溝通的餘地。」

一夕之間,紹興居民失去家園還背上罪名,他們決定發起抗爭。

紹興1

起初校方並沒有理會居民的抗議,直到台大學生組成「紹興學程」加入聲援、升級行動,校方才終於願意溝通,並承諾提供安置方案。「不當得利」的罰款也在居民與學校談成和解後,調降為1%。

居民認為,台大是以「協助處理政府不足之處」的姿態,象徵性收取這1%的賠償。至於搬遷補償,他們說,台大以「學校不是營利單位,也沒有法源依據」的原因,未提供。

後續協商花費近五年時間,期間台大配合台北市政府公辦都更政策,確定「紹興南街基地再生計畫」,規劃興建結合醫療資源與安置功能的實驗性住宅,並承諾在2021年都更完成後,會讓紹興居民承租。在這之前,居民按照原本的協議,陸續被安頓進南港的基河三期中繼住宅。

「來到這個時代突然變成犯法的人,真的很不能接受。」蔡阿龍的眉頭深鎖,「但面對國家法律,我們還能講什麼?」蘇大哥則說,自己秉持「民不與官鬥」的原則:「人家依法有據,該抗議的我們也做了,能走到這個地步已經比其他案件可以了。」但面對未來的不確定性,他依舊抱持忐忑的心情:「能不能搬回去,沒人敢打包票。」

搬離紹興 在南港重新開始

搬到中繼宅初期,老一輩紹興居民花了比較大的心力去調適。他們必須摸索如何使用電梯、重新適應有別以往的居住型態。 垂直的大樓國宅,阻斷了高齡居民仰賴的鄰里互助。過往他們習慣在紹興隨意串門子、聚集在社區的玉衡宮共度午後時光,而今卻很少踏出房間,遑論下樓聚會。

其餘沒有住進中繼宅的居民則四散各地,偶爾會在重要節日回來敘舊,時間一久,也漸漸失去聯絡。當初新生活適應上遇到困難的長輩,則在後來幾年相繼過世。

紹興權益促進會成員張大哥說,自己的心境其實與長輩們不太相同。「我在紹興的家沒有廁所,必須繞到屋外去。這裡的衛生環境好多了。」他認為相較有清潔隊駐點、偶爾會飄散異味的紹興社區,基河國宅乾淨、安全許多。

紹興2

當時賴瑞田在第一批搬遷名單內,卻等到老婆和女兒都搬到南港的兩個月後,家要點交給台大了,才離開紹興。「在這邊生活了幾十年,一時之間我真的放不下。真的放不下。」從有房子變成要租房子,轉換生活的陣痛期無可避免

五年過去,賴瑞田安頓好自己的心情與生計,疫情前他加入車隊專門接觀光客行程,現在純粹跑計程車的收入加上中繼宅的租金補貼,還夠應付生活開銷。

蘇大哥記得很清楚,六年前的農曆8月16號,他故意在紹興南街過完中秋,才搬過去南港。「我就是想留一個紀念。代表這個年還是在舊的地方過,有頭有尾。」雖然現在的社區也舉辦中秋烤肉活動,他卻幾乎沒有參與。儘管後來的生活在陸續換了幾份工作後逐漸步上正軌,蘇大哥仍在學會與迫遷的傷痛共存。

紹興學程成員林宛穎表示,組織陪伴居民來到南港初期,會舉辦兩週一次的共餐或社區活動,聯繫大家的感情。近年雖然因為疫情中斷,紹興學程仍會定期問候居民,關心他們的起居狀況。成員之一,現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的余宜家說:「我在2010年認識居民,已經十幾年了,跟他們的關係就像朋友。」

余宜家回想起大學時期參與自救會開會,她從居民的生活與生命經驗裡,驗證了課堂所學,也打破過去對弱勢的刻板印象:「紹興居民是懂得在社會上走跳、為自己爭取權利的人。」 林宛穎也發覺,平時開會較少表達意見的大哥和大姐們,在管理與經營社區菜園上,很有自己的一套原則:「他們對另外一種公共事務的討論都非常有想法。」

歷史發展下 非正規住居的權利困境

紹興5

紹興居民這類在國家歷史發展、政策因素下,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擁有房屋或土地所有權的「違建戶」,聯合國稱之為「非正規住居」,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保障這類身分族群的居住權與人權。立法院於2009年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將此精神納入我國法律。長期關注迫遷案的律師郭鴻儀表示,要談非正規住居,必須討論到台灣土地買賣的歷史發展脈絡。

「日治時期的土地買賣採『登記對抗主義』,只要擁有買賣契約,就可以證明是土地的所有權人。但後繼的中華民國政府是採『土地登記生效主義』,除了買賣,必須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才能真正擁有土地。」郭鴻儀解釋,中華民國政府接手台灣後做的土地總盤查並不徹底,且不少日治時代有土地買賣契約的人沒有做登記,許多沒被紀錄的「無人地」因而被直接收歸國有。

郭鴻儀表明,這是土地制度在政權銜接的過程中出了問題。台灣多年來由於開發、徵收土地出現的居住權保障、迫遷爭議,不少與非正規住居有關。

談及非正規住居者在面臨徵收時的困境,郭鴻儀表示,除了沒有財產權與居住權保障,拿到的補償金極低之外;社會輿論會認為他們「違法在先,沒有資格談權利」,較難給予同理。

非正規住居的居住權是否該被保障,郭鴻儀認為,國家必須盡到照顧與安置人民的責任。「就紹興的狀況,國家有義務保障當初給予居民土地與居住權的承諾。而不是把自己當作房東,在需要建設卻缺乏具體安置方案的狀況下,收回土地,要求居民離開。」

余宜家提到,民法「時效取得地上權」的相關法條,和聯合國保障非正規居住者的立意相似。而紹興社區在抗爭時,有試著透過時效取得地上權來維護自身權益,但由於居民們都已經先被台大提告,沒有人申請成功。余宜家認為:「很多案件以為能尋求法律協助,實際上卻有無法主張權利的困境。」

實驗計畫再次流標 紹興居民心繫家園

「以前這個區域是日本的黑瓦屋,我就住在對面。」賴瑞田踩著雜草和破碎的磚瓦,走到一處空地後拿起手機裡存的舊家影像做比對,照片中是鐵皮與深灰色的水泥矮房。他呼喊在一旁欣賞樹林的蔡阿龍:「過來看!我有幫你的房子拍照。」蔡阿龍湊上前,看著已經不存在的老家皺起眉:「這個人真奇怪,故意讓人觸景傷情。」

賴瑞田調侃蔡阿龍:「他以前住豪宅區啦,我這邊是平民區。」兩人其實在抗爭前並不熟識,卻因為反社區被迫遷的共同目標,成為朋友。他們都是現任的紹興權益促進會理事,利用下班時間,花時間和心力,協助居民的日常瑣事與後續的安置事宜。紹興權益促進會也定期舉辦會議,關注台大在實驗計畫上的進展,並做出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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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紹興居民一同走過拆遷抗爭,余宜家在他們身上看見韌性。她認為,即便紹興是在自救會同意的狀況下搬離,居民依然付出很大的代價

生活型態轉變、新環境的適應困難與長者生病離去,都在剛搬到南港的半年內發生。余宜家說:「實驗計畫希望能結合台大的強項,例如護理、醫療服務、復健,也要讓居民有可以參與的事情。」

蔡阿龍表示,除了期待公宅具備更多對長輩友善的設施,他沒有多餘的想法:「只希望承諾趕快兌現,重點是我們要租得起,不然都白講。」

然而,台大的紹興南街基地再生計畫,在今年七月第四度流標。疫情影響加上無人願意投資,當初計畫在2021年興建公共住宅,讓居民搬回紹興的承諾,進入無限期延宕。

賴瑞田說,他一有空就會開計程車繞回紹興。當年社區的景象雖已不復見,卻不曾從他的腦海中消失。「我的記憶裡面紹興是拆不掉的,我的記憶是政府拆不掉也拿不走的。」

回南港的路上,車子駛進擁擠的下班車流,他們討論到玉衡宮是否會保留,「不知道廟方找到合適的新地點沒有?」蔡阿龍說,冥冥中自有安排,讓神明發揮神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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