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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景氣候Weekly:靠立法開出氣候新局面?上周台灣通過了哪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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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景氣候Weekly:靠立法開出氣候新局面?上周台灣通過了哪些法

2023-06-04 記者/周妤靜
小編報告:願景工程基金會持續追蹤「氣候危機」議題,每周一推出「願景氣候周報」,為讀者挑選五則國內外重要新聞,掌握最新進展。以專題式搜集國內外氣候相關報導與新知,五篇文章前後串連,供各位讀者認識氣候議題最新趨勢。

立法院會期上周結束,許多氣候、環境法案,在立委挑燈夜戰後通過。本周氣候周報綜整新修訂的重要法規,包括:礦業開發、能源管理、海洋保育等,帶讀者跟上氣候調適、減緩政策的最新進展。

礦業改革!挖礦有上限,必經環評、原住民諮商同意

採礦爭議長達二十年,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正案。圖為原住民與環團在立院陳情,要求修礦業法。圖/取自聯合報系資料庫

【環境資訊中心】5月2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法,耗時六年,終於刪除霸王條款、萬年條款,要求礦業用地設定開採總量及高程,礦場須補辦環評或原住民諮商同意,為近20年來最大幅度修法。

根據新法,採礦業者必須先申請礦業用地核定,才能進行採礦工程。礦業用地申請過程就須經環評、原民諮商同意,並且主管機關設定面積、可開採總量及最終高程(可以挖到多深),業者一旦達到上限須立即停止採礦。繼續採礦須重新申請核定礦業用地,上述流程都要重新來過。

以前業者只要取得一次許可就能無限制採礦,被稱為「萬年條款」。經過各界協商出新的管理方式,以總量來把關,是這次礦業法改革最大重點,解套過去無法處理的局面。此外,新法要求礦業用地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周邊者,必須取得原民諮商同意,未曾辦理諮商同意及環評的既有礦場,也須在一年內補辦,違者可廢止礦業用地。

(原文:《礦業法》修法完成三讀 環團肯定:礦業改革新篇章

立院終於通過「海洋三法」其中一部法

九組公民團體於6月8日上午冒著大雨在行政院前舉行「海洋日聯合記者會」,要求行政院即刻提出海洋三法送交立法程序進行討論,並送上「白海豚」給行政院。圖/取自聯合報系資料庫

【中央社】2019年通過的《海洋基本法》明訂應制定海洋三法,包括:《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四年過去,卻只通過其中一部。

立法院會5月26日三讀通過制定《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目的在統合各部會推動海洋產業的力量,明確海洋產業類別與機關權責,讓政府各部門都能各司其職,有效輔導所屬產業從業人員及促進其發展。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也要求海委會定期檢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海洋產業的規定與執行情形,並強調政府機關對產業的補助,須顧及海洋永續發展價值。

海委會表示,已啟動整合全台海洋資訊調查工作,將打造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台,提供海洋產業基礎數據資訊。

(原文:海洋產業發展條例通過 海委會啟動海洋資訊調查

核能主管機關被降級,代表什麼?

立法院5月29日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原能員會改制為獨立機關核安會,從二級機關降為三級,在野黨提出反對後表決,在反對人數不足下,副院長蔡其昌敲槌後完成立法程序。圖/取自聯合報系資料庫

【環境資訊中心】立法院5月29日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原能會組織改造確定從行政院二級獨立機關降為三級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會承接原能會現行所有業務,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無二級機關督導,相關事務直接向行政院長負責。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中岳表示,組改結果顯示,我國核能主管機關未來將著重在除役的後端監管,比起升級或降級,更重要的是發揮監督管制的獨立性。

核安會未來執掌原子能安全管制政策;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及除役安全管制;應變核子事故、輻射災害監督協調工作;核廢料處理、貯存與處置等。原所屬機關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併入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降為四級所屬機關,核能研究所則改制為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並受核安會監督。

(原文:朝野掀表決大戰 原能會降為三級獨立機關核安會

規範建物裝置再生能源設備、獎勵補助綠能技術

地球公民基金會5月2日於信義新城大樓頂樓召開記者會,鼓勵都市大樓建物裝設太陽能板。圖/取自聯合報系資料庫

【鏡週刊】為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政策,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立法院5月29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在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應該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此外,建築物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也必須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依再生能源的貢獻度,將訂定獎勵補助辦法,包括太陽能熱能利用、生質能燃料、一般廢棄物或事業廢棄物經處理後製造為燃料者,以及其他具發展潛力的再生能源技術。

(原文:立院三讀修正《再生能源條例》 改建或新建築應設太陽光電

改變照明設備、照射方向,公共照明與生態保護可取得平衡!

【願景工程】城市裡的公園夜間照明都非常亮,路燈、廣告看板的光害也愈來愈嚴重,聖誕節、過年時又會在行道樹上張燈結綵,掛滿許多耀眼的造景燈飾,看似明亮美觀,實際上卻會對樹木與生態造成傷害,甚至對人類的視覺也產生或大或小的干擾。

為了降低人造光對生態的影響,林試所植物園植物園從2016年起逐步改變路燈設計,把園內的照明改以照射地面為主的矮燈,今年更進一步啟動「植光計畫」,與中強光電基金會合作,在不影響照明安全的前提下,將植物園的人造光害降到最低,把黑暗還給生態。

植物園園長范素瑋以園內的荷花池區域為例,在改造之前是用20瓦的省電燈泡照明,因為燈光很亮,人眼反而看不到暗處的階梯,產生視覺盲區,但改造過後改用2瓦的照明設備,讓燈光更柔和,人眼也能夠看到階梯,不僅友善生態也更加安全。

范素瑋說,在中強基金會的支持下,整體植光計畫約僅花費60萬的工務預算,但長期來看,除了可以省下超過一半的照明電費,對於植物園產生的生態價值、社會意義更加重要。她也強調,這次的光環境營造也特別重視燈具的可替換性,讓未來園區便於維護新的照明設備。

(原文:為生態關燈 創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光環境

圖片編輯/陳靖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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