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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8最終決戰:石油國家施壓下,能汰除化石燃料?決議草案獨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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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8最終決戰:石油國家施壓下,能汰除化石燃料?決議草案獨家分析

2023-12-11

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PEC )12月6日發出緊急動員信,指出全球對於化石燃料反抗壓力已達臨界點、「全球盤點」協商文件中,仍見「化石燃料汰除」一詞,因此呼籲成員國於大會全力反對;任何聚焦於能源,而非排放的提案,均應否決。

OPEC動員信

雖然OPEC如此動員,但在杜拜時間12月8日下午3點30分的全球盤點談判草案中,與再生能源增加3倍、化石燃料汰除有關的「能源套案」(energy package),仍保留了下列具有減量雄心的提議:

  1. 2030年全球再生能源容量將比2022年水平增加三倍,達到11,000 GW,並且全球年平均能源效率進步幅度比2022年翻倍,達到4.1%;
  2. 根據最佳可行科學、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的控制升溫1.5度路徑,以及《巴黎協定》的原則和條款,逐步淘汰(phase out)化石燃料;
  3. 在本十年內迅速淘汰未採用減量技術的燃煤發電,立即停止許可新的未採用減量技術的燃煤發電,考慮到IPCC建議到2030年將未採用減量技術的煤炭使用量需求減少75%;
  4. 淘汰不解決能源貧窮或公正轉型的化石燃料補貼;
  5. 通過一系列措施加速削減道路運輸的排放量,包括零排放車輛及相關基礎設施的部署。

中美兩國繼上月發布加強合作以應對氣候危機的「陽光之鄉」聲明後,2日在COP28峰會上,繼續就甲烷減排、國際合作等議題進行探討。圖為中國大陸氣候變遷事務特使解振華在杜拜世博館瓦哈劇院(Al Waha Theatre)的會議上發表演說。攝影/Stuart Wilson(UNFCCC提供)

在此談判草案出爐後,另一對此議題具有影響力的中國氣候特使解振華,則在記者會表示,若COP28未能就化石燃料汰除一事,有明確決議,則難被視為成功。

因此解振華強調在11月中與美國達成的日光小鎮宣言(Sunnylands Statement)中的「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增至三倍,藉此加速替代化石燃料發電」為中國較可接受的決議文字。但歐盟、小島國家仍是全力確保化石燃料汰除可明文納入最終決議。

但歷經兩日的閉門協商後,大會主席於杜拜時間11日下午4點30分提出新的文本,該版中的「能源套案」內容則如下:
  1. 2030年全球將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增加三倍,並將全球平均能源效率進步幅度加倍;
  2. 迅速減少未採用減量技術煤炭使用,限制新的未採用減量技術的燃煤發電的擴建;
  3. 在全球尺度內,加速朝著零排放能源系統的方向努力,利用零碳和低碳燃料,最遲在本世紀中前實現;
  4. 加速零排放和低排放技術的發展,包括再生能源、核能、減排和移除技術(如碳捕捉、利用與封存),以及低碳氫能生產,以加強替代未採用減量技術的化石燃料;
  5. 以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減少化石燃料的消耗和生產,在符合科學研究結果下,在2050年之前實現淨零排放;
  6. 到2030年迅速減少非CO2排放,特別是全球甲烷排放;
  7. 通過一系列措施加速削減道路運輸的排放量,包括零排放車輛及相關基礎設施的部署。
  8. 盡快淘汰鼓勵浪費消耗且不能解決能源貧困或實現公正轉型的無效率的化石燃料補貼。

此決議文本一出,引發歐盟以及小島國家的批評,認為刪除了「化石燃料汰除」的文字,將讓全球無法加速2030年前的減量行動。

而力倡「再生能源三倍、能源效率進步幅度倍增」的全球再生能源聯盟,也認為此草案中雖保留三倍與倍增的文字,但同步納入核能、碳捕捉與封存,且無化石燃料汰除一詞,將留給高排放國家繼續一切造舊(Business as Usual)的後門。國際氣候行動網絡、350.org、綠色和平等環境倡議組織,也都紛紛表示這份草案讓人無法接受。

全球盤點必須引領2025年新一輪「國家自訂減量貢獻」(NDC)的研擬,若以這項重要功能來分析,先前草案版本是「要求」(request)各國在2025年新一輪的NDC,包含總體減量目標,不可再以碳密集度為目標,且明確提出甲烷、氧化亞氮等其他溫室氣體應削減的幅度。但在最新的草案中,改使用「鼓勵」(encourage)的字眼,且未明文提出其他溫室氣體應削減的幅度。此舉亦無法符合會前各方對於全球盤點決議文的期待。

全球調適目標,迴避「資金」關鍵議題

記者走訪談判會場,觀察各國代表磋商情形。攝影/聯合報特派記者林奐成

在調適議題上,此次重點乃是全球調適目標(Global Goal on Adaptation),但其談判進度卻是出乎意料的遲滯,第一週結束都無法提出可交由部長會議協商的談判草案。

而在杜拜時間11日下午4點公佈的草案上,則提出全球調適目標,應有水資源、食物與農業、健康、生態系統、基礎設施、生計以及文化等七大面向,但其中僅有在基礎設施上,有提出到「2030年減半氣候對基礎設施和人類居住地的影響,到2040年消除所有此類影響」此量化目標,其餘仍僅是原則性描述。

而在後續調適政策週期上,則提出下列建議:

  1. 衝擊、脆弱性和風險評估:到2025年,所有締約方都已制定最新的氣候災害、氣候變化影響以及風險和脆弱性的評估,並已利用這些評估來制定國家調適計畫和國定貢獻;到2027年,所有締約方都已建立多風險預警系統和氣候資訊服務以進行風險減少;
  2. 規劃:到2025年,所有締約方都已制定以國家為主導、性別響應、參與式、包容透明的國家調適計畫、政策工具、規劃流程和/或戰略,涵蓋適當的生態系統、部門、人群和脆弱社區,並已在所有相關戰略和計畫中達到調適主流化;
  3. 實施:到2030年,所有締約方在實施其國家調適計畫、政策和/或規劃流程方面已取得進展,因此已減少了關鍵氣候災害的社會和經濟影響;
  4. 監測、評估和學習:到2030年,所有締約方都已設計、建立和運作監測、評估和學習體系,以進行國家調適努力,並已建立所需的組織量能來充分實施該體系。

但GGA談判過程遲滯的原因有二,一是各方認為GGA兩年工作計劃的目標,便是要提出具體的調適目標,如「到2030年時,將全球人口對氣候變化不良影響的調適能力和韌性至少提高50%,並且到2050年至少提高90%。」等,但最終僅是提出在2025年要發展出相關指標的工作計畫提案。

另外的關鍵議題便是資金,在全球盤點時,便有「全球調適基金於2030年應達到每年4000億美元,其於國際氣候基金占比應達到一半」之倡議,但在目前談判草案中,對於資金規模未置一詞。

在石油財富堆砌而成的杜拜,這兩週的COP28氣候峰會,有各式各樣的將影響未來氣候政策與能源地景的承諾,如130個國家簽署「再生能源三倍、能源效率進步幅度倍增」,141個國家簽署氣候與健康宣言,150個國家承諾要推動食農體系轉型。而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估計,此類承諾若可落實,全球可在2030年前,較目前執行的政策,多削減40億噸,縮減三成的減量鴻溝。由此可知,自願承諾仍無法取代正式談判決議對全球市場的影響。

而依據《衛報》報導, COP28峰會主席Sultan Al Jaber面對著其周遭石油國家所施加的弱化文字的巨大壓力,但目前談判文件至少尚可明白面對「化石燃料的生產與消費」,但是否能標示著化石燃料時代終結的起點,仍待最後24~48小時各國談判代表的努力。

完整內容全收錄於【前進COP28|淨零行動 ∙ 全球與共】報導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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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妤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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