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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碳定價2】2024年碳費開徵!碳交易籌備逾20年,為何環署改推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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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碳定價2】2024年碳費開徵!碳交易籌備逾20年,為何環署改推碳費?

2022-06-20 記者/蘇彥誠

行政院今年4月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除了將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入法,也建立「碳費」機制,預計2024年開徵,首先針對287家排碳大戶(年碳排2.5萬噸以上),分階段擴大適用範圍。

為了落實「排碳付費」的精神,國際上使用的碳定價工具主要有「排放交易機制」(俗稱碳交易)及「碳稅/費」兩種,目前全世界已有超過60個國家實施碳定價工具。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表示,「政府目前用碳費的方式進行碳定價,也鼓勵企業做自願減量專案進行碳權交易。」換句話說,台灣目前暫不建立排放交易機制,而是以「碳費」作為主要工具。目前修法草案尚未決定碳費費率,而碳費屬於專款專用,將由環保署支用於減碳工作。

碳費小專題2

為什麼台灣先推「碳費」?

政府決定採用碳費而非碳交易,引起部分學者及企業質疑。台灣綜合研究院副院長李堅明指出,政府從1998年就開始規畫導入「碳定價」,而2015年通過的《溫管法》更是直接將「排放交易機制」入法,「走到2020年,環保署突然說要收碳費,而且還不是碳稅。」他主張,碳交易機制才能提供企業誘因,達成減碳目的。

蔡玲儀解釋,台灣每年排碳約2.65億噸,其中1.2億噸來自電力業的排放,而經濟部主管的《電業法》已針對電力排放進行管制,因此僅約1.45億噸的排放由環保署管制。她表示,台灣的排放結構與其他國家有先天差異,例如韓國年碳排約6億噸,台灣只有1億多噸,若實施總量管制交易,「一來市場上流通的額度會很少,再者,碳交易機制對企業而言目前接受度不高。」

2020年環保署曾委託倫敦政經學院(LSE)針對台灣的碳定價制度進行研究,當年12月發布報告書「台灣碳定價之選項」。其中,研究者建議台灣先從「碳費」著手推動碳定價,且先設定較低的碳費水準,約每噸新台幣300元,再逐步提高。

中經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哲良是當時台灣幕僚團隊的一員,與倫敦政經學院研究團隊進行討論。他指出,歐盟於90年代也是先採用能源稅及碳稅,2005年才接軌歐盟排放交易機制(EU ETS),「因為稅費的行政成本通常較低,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稅費系統,不必花好幾年先做盤查、資料搜集,還要建置交易平台。」

劉哲良認為,民間對於碳交易的理解和認同程度是另一考量;台灣過去已有收取環境稅費的制度,例如空汙費、水汙費,「所以大家能夠理解環境稅費,就是繳錢,可是排放交易很多人不暸解,特別是中小企業。」

碳費小專題3

企業不應盲目追求碳交易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認為,台灣推動排放交易機制的瓶頸在於「碳寡占」現象,約四成的碳排量集中於10家大企業;如果實施碳交易,碳權會集中在少數企業以及台電手上,很難形成完全自由的碳權交易市場。此外,排放交易機制需要充沛的行政量能,趙家緯說,「在環保署升格環境部之前,目前行政量能很難做到。」

趙家緯也觀察到,有些大企業積極鼓吹碳交易,「但是他們想像的碳交易制度,和現在國際上談的有落差。」

他指出,目前國際上的碳交易市場已逐漸走向「取消免費碳權」、「制定碳底價」的趨勢,例如歐盟宣布將於2032年前取消所有的免費核配碳權,企業都必須付費取得;而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也倡議設定「碳底價」,讓碳價維持在合理的費率之上。

換言之,碳交易並不像許多企業所想像,可以免費獲得碳權並進行買賣,讓企業付出比碳費更少的代價。趙家緯說:「當所有取得的碳權都是要付費,而且有碳底價的時候,碳交易和碳稅費兩個制度的相似度就會非常高。」

劉哲良指出,國際上討論碳定價工具的選擇,已從過去的二選一,逐漸轉變成「混用」。他表示,目前歐盟大部分國家是碳交易、碳稅並行,但是會避免重複管制,例如已被歐盟排放交易機制納管的排放源,可豁免國內的碳稅費。

劉哲良認為,兩種工具混用可產生「範疇互補」的效果,因為排放交易機制的行政成本高,通常是抓大放小,只管大排放源;剩餘管不到的部分則課徵碳稅費,以隨油徵收、隨電徵收等方式,落實排碳有價。

目前《溫管法》修正草案仍保留碳交易相關條文,而倫敦政經學院報告也指出,台灣碳費推行後,可視情況接軌碳交易,並未否定推動碳交易的可能性。劉哲良表示,台灣應跳脫二選一的思維,依據社會情境與國際趨勢,設計最適合的碳定價工具。

專家建議改碳稅 用於公正轉型

不過目前環保署推動的專款專用「碳費」有其極限,部分學者與公民團體呼籲,台灣應考慮改採「碳稅」,由財政部徵收。

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認為,碳費屬於專款專用的行政規費,基金量能有限,應考慮改收能源稅或碳稅,才能有效抑制碳排並驅動創新;此外,可仿照蘇格蘭成立「公正轉型委員會」,設立公正轉型基金,把碳稅收入重新分配給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利害關係人。

碳費小專題4

趙家緯表示,以碳價每噸300元估算,碳費的初期收入規模就將近500億元。但是碳價必須逐漸升高,才能驅動減碳、對齊國際碳價。假設2030年碳價達到3000元,一年的碳費收入將逼近五千億元,他認為,「這時候如果不納入賦稅結構重分配,仍然留成專款專用基金,反而無法讓資源被妥善運用。」

趙家緯建議環保署制定碳費時,應同步考量制度的銜接,以免未來因擔心基金規模太龐大,而刻意壓低碳費價格,卻導致台灣碳價與國際碳關稅價格落差拉大,企業必須繳費給其他國家,形成「台灣稅基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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