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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淨零行動手冊】支柱5:形塑政策與公眾意識

2026-05-05

作者/Exponential Roadmap Initiative(ERI),翻譯/謝孟庭

【企業淨零行動手冊】支柱5:形塑政策與公眾意識

1.5°C目標的達成與否,取決於形塑市場的標準與規範。企業能透過倡導符合科學的政策、與公協會的氣候立場一致,以及社會大眾溝通,使低碳與循環成為「預設選項」,進而加速淨零轉型。

企業秉持誠信、透明的原則推動外部議合,能降低法規與信譽風險,奠定長期成功的基礎,並提升利害關係人的信任。

支柱5對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性如下:

  • 為長期商業成功創造有利環境
  • 向利害關係人展現自身氣候承諾的公信力與一致性;降低信譽風險,避免遭指控為「漂綠」(greenwashing)或阻礙政策推行

企業若能以1.5°C目標引導遊說活動與公協會參與,將掌握市場規則的制定權。

行動-形塑政策與公眾意識 

  • 評估公司如何有效加速社會大眾參與氣候行動,並制定相關策略。
  • 將1.5°C氣候承諾融入公司的各項公共事務。
  • 在地方、國家與國際層級進行遊說,倡導符合1.5°C目標的政策*,包括終止所有化石燃料補貼。此行動可由企業獨立發起,但建議與其他組織(如公協會)合作,以發揮最大影響力。
  • 公開支持在全球、區域、國家與地方等層級的立法中將生態滅絕(ecocide)入罪。
  • 確保所屬產業公協會的氣候立場符合1.5°C目標,否則應選擇退出。
  • 積極分享專業知識、最佳實務、工具與路線圖,以鼓勵更多人投入氣候行動、加速淨零轉型。
  • 善用企業影響力帶動大眾的永續意識,促進氣候行動參與。
  • 加入氣候協作倡議與跨組織的協作行動。
*例如:取消化石燃料補貼、暫緩深海採礦、拒絕核准新煤礦及油氣田的開發與擴建計畫、停止毀林、資助自然生態系統復育、推動氣候解方規模化,以及擴大碳定價涵蓋範圍。

編輯


企業範例。本圖以一家虛構公司為例,說明其以2020年為基準年的減碳路徑。圖表顯示其實際排放量、短期目標與淨零目標、目標路徑以及碳移除量。圖中亦呈現兩種碳移除量趨勢,分別為「最低建議水平」以及「較高水平」(淺綠色),對應2025年起尚未減除的範疇一、二及三排放總量。在碳移除組合中,持久性碳移除量預期隨時間逐步增加。

氣候解決方案資格認定框架

企業投入的任何行動,應以開發與推廣氣候解決方案為核心。除了發展自身的低碳應用,企業也應協助推廣第三方的解決方案、促進應用規模化,藉此驅動整體價值鏈的淨零轉型。

相較於現有的市場選項,氣候解決方案產生的排放大幅降低,可有效促進全球減排。這類應用的開發與導入有助達成全球1.5°C目標,並加速淨零碳經濟的發展。Exponential Roadmap Initiative與Oxford Net Zero共同開發了一套框架,用以認定符合「氣候解決方案」資格的實體產品與服務*。

氣候解決方案框架(Climate Solutions Framework)採用以下準則來評估產品與服務作為氣候解決方案的資格:

  • 與既有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加權平均值相比,碳足跡至少低50%以上†。
  • 或須符合具備公信力的每功能單位(functional unit)排放強度門檻,且該門檻應以嚴謹的永續分類標準(taxonomy)或科學文獻為依據。

此外,產品或服務必須符合以下防範準則:

  • 不應導致純化石燃料技術的壽命延長。
  • 不得對以下項目造成重大影響‡:
    -海洋與水資源的永續利用及保護。
    -化學品使用與殘留的污染防制與控制。
    -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的保護與恢復。

*本框架可進一步擴充或補充,用以:(1)認定有助減排的應用(例如:電網與儲能、數據/軟體、金融模式);(2)透過產業分類法或「白名單」支持採購與揭露;以及(3)納入專業與數位服務(例如透過「專業服務永續矩陣」),將認定範圍擴及服務型應用方案。本框架的適用範圍與方法應公開透明且符合產業特性。
†解決方案之碳足跡若能比既有產品或服務低50%,代表其領先碳法則至少10年。在理想情況下,氣候解決方案的碳足跡應比相關市場對照組低至少90%。
‡「不造成重大損害」的防範原則取自《歐盟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 Regulation)。

編輯

本框架將「氣候解決方案企業」定義為符合以下條件者:

  • 超過90%的企業營收來自氣候解決方案。
  • 擁有公開的短期減排目標、涵蓋所有範疇(範疇一、二及三)的淨零目標、長期氣候行動計畫,且每年揭露執行進度。
  • 積極推動所屬產業的低碳轉型。

為促進氣候解方的規模化應用,建議此類企業設定「排放強度目標」,而非絕對排放目標。

對於營收未達90%門檻的企業,應採取雙重目標:一方面設定營收轉型目標,提高綠色業務占比,另一方面搭配排放強度目標,確保氣候解方的低碳效益。

氣候解決方案。氣候解決方案範例與隨時間變化的資格認定門檻。

關鍵績效指標(KPI)

KPI應與商業成果連結,實質提升企業競爭力(如降低成本與風險、建立韌性並驅動成長等),同時確保依照1.5°C目標落實減排。在對企業營運有重大影響的議題上,KPI應促成自然正向(nature positive)的成果。本章節提供五大支柱的KPI範例,各企業應選擇對其價值鏈具重大性的少數關鍵指標(透過雙重重大性評估為佳),並納入核心績效管理制度,以引導策略規劃、資本配置與獎勵機制*。

精選關鍵績效指標



*定義單位、範圍邊界、基準年、目標路徑、負責人、資料來源、資料品質等級與保證;揭露絕對排放值與強度指標(不得以碳抵換進行抵減);依範疇一、二及三區分;呈現範疇二(地點基礎法與市場基礎法);價值鏈外的減緩與碳移除應與碳足跡分開揭露。
採購再生能源時,應透過購電協議(PPA)或虛擬購電協議(VPPA)等長期合約,確保外加性(additionality)。
*除了氣候解決方案的營收占比,符合《歐盟永續分類法》或其他框架的營收比例,亦可作為衡量轉型成效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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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與溝通

在企業落實1.5°C氣候目標、邁向淨零的過程中,公開揭露自身減碳目標與進度是極重要的一環。發布公開報告書不只能滿足客戶與投資人的要求,也越加受到政府與監管機構的重視,有助企業與國際趨勢接軌,成為有實質行動力的氣候領袖。

企業應向社會(包括客戶、供應商、員工、投資人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溝通其永續方針、執行措施、進度與面臨的挑戰。關於企業氣候行動的溝通,應秉持誠信、真確、透明、具代表性的原則,並以最新的科學為依據。企業不應只強調成果,也應分享遭遇的挑戰與障礙,以達到拋磚引玉之效並建立公信力。

報告與溝通準則  (點選★看更多行動指南)

  • 說明氣候變遷、全球淨零轉型、相關機會與風險,以及必要的減緩與調適(adaptation)行動對公司的影響。
  • 善用CDP與SME Climate Hub等開放平台,每年公開揭露企業的氣候影響與目標達成進度。
  • 報告年度排放量與移除量時,應遵循《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標準或同等標準。報告內容應包含所有排放類型、範疇、類別(涵蓋率至少達95%)以及所有營運據點之司法管轄區。
  • 使用「市場基礎核算法」(market-based accounting approaches,例如報告範疇二時)時,應揭露所用市場工具的詳細資訊。
  • 針對尚未量化的範疇三類別,應揭露其估算排放量。若無法取得一級數據(primary data)或供應商數據,應進行估算,並說明未來如何更精確進行量化。
  • 針對實際排放量與移除量偏離預定路徑的情況,應每年揭露與說明,並陳述所採取的改善行動。此部分應秉持誠實、開放與透明的原則溝通。
  • 如揭露碳權購買額度,應說明該碳權所抵銷之未減排排放量比例。
  • 若依據量化的「避免排放量」(avoided emissions)提出相關聲明,所有聲明應以公認標準為基準(如ISO標準)。
  • 若依據所購碳權提出相關聲明,所有聲明應以公認標準為基準(如ISO標準)。
  • 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範疇一、二及三)之排放量與移除量,應經過獨立第三方查證。
  • 針對為客戶及社會減少與避免排放*的解決方案,應報告相關KPI以及為擴散其應用所採取的行動。
  • 每年報告所參與之直接政策與倡議活動,以及行動的影響。
  • 每年揭露所參與的產業公協會,並說明其氣候立場是否符合1.5°C目標(或存在不一致之處)。
  • 報告除溫室氣體排放以外,公司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其他負面影響,例如海洋污染、土壤退化、生物多樣性喪失等,並說明公司計劃如何減緩及消除這些影響。
*任何關於避免排放量(avoided emissions)的計算,必須與範疇一、二及三的排放量分開呈現,且所採用的方法論及所有假設皆須公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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