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7屆締約方大會(COP27)原定埃及時間18日落幕,但各國無法達成協議,延長一天繼續談判。本報記者在談判會場直擊,協定的第二份草案已釋出,但關鍵議題如「損失與損害」仍無實質進展,各國無法達成共識;巴基斯坦談判代表伊伯罕(Farrukh Iqbal Khan)接受本報採訪時控訴,巴國今年的超大洪患絕對不是單一事件,「這是對於氣候行動的召喚」,盼望本屆峰會能制定出「損失與損害」的框架。
談判分歧多但有望達共識
伊伯罕是「伊斯蘭合作組織」(OIC)執行長,他昨出席一場77國集團(G77)的談判議程,代表巴基斯坦呼籲各國達成「損失與損害」機制(loss and damage),幫助落後國家應對氣候變遷。
伊伯罕表示,針對「損失與損害」議題,G77國家的立場明確,已開發國家作為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源,應負起氣候變遷責任,制定「損失與損害」賠償機制;由於來自全球各界的壓力很大,他樂觀預期本屆可達成共識,但各國對於如何具體實施賠償看法分歧,「例如需要什麼樣的基金、組織安排,以及哪些國家必須付錢」。
另外,對於1000億美元氣候援助資金,多年來始終未能兌現,伊伯罕則說,「應該要能達成協議,(對西方富國而言)這並不是很大一筆錢,這根本不應該成為問題,但現在已開發國家仍缺乏政治合作來動員資金」。
協定的第二份草案,大幅刪減內容至10頁,對談判代表來說是一大福音,然而,許多關鍵議題遭到減弱或移除。首先,草案雖承諾削減燃煤發電,但是沒有包含更積極的減碳手段「逐步削減所有化石燃料」(phase down all fossil fu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