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淨零行動手冊】支柱1:自身營運減排
2026-05-05
作者/Exponential Roadmap Initiative(ERI),翻譯/謝孟庭
為了達成1.5°C目標,企業應盡力每五年將自身排放量減半*。此處所指排放在《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標準》中被稱為「範疇一」與「範疇二」排放,前者為自有廠房設施、車輛與內部生產流程的直接排放,後者為購買電力、冷卻、供熱與蒸汽產生的間接排放。
範疇一與二的排放可能只占公司總排放的一小部分†,但這類排放通常最容易減少。企業從此處著手,能立即創造競爭優勢,建立永續公信力,並推進全球淨零轉型。
減少此類排放可提升氣候競爭力,並創造以下效益:
- 降低營運成本以及對能源價格波動的曝險
- 強化能源供應鏈韌性
- 提升對預期氣候法規與揭露要求的準備度與接軌程度。
成功減少範疇一與二的排放,不只有助節省成本,還能建構內部永續文化,向投資人與客戶展現氣候領導力。
全球升溫趨勢取決於累積排放量,因此減排必須即刻開始。針對中期目標,應將行動「前置化」(front-loaded,即在初期擴大投入),使排放量呈指數型下降。
* 氣候解決方案企業必須以指數型規模擴散解決方案,儘早讓總排放量達到峰值,並針對範疇一、二、三制定嚴格且有時限的排放強度目標。
† 對於重工業、採礦、能源等特定產業,範疇一與二的占比極大。編輯
規劃重點
- 盤查公司排放:鑑別主要排放來源(即排放熱點)*,減排計畫應優先關注如何減緩此類排放。
- 決定基準年:基準年將用於建立比較基準,衡量減排目標之達成進度。
-基準年一般為排放數據可取得且「足夠可靠」†的最早年份‡。
-在基準年之前達成的減排量值得肯定,也可特別強調,但無法計入下一次排放減半的計算。 - 設定短期與長期減排目標:包含最晚於2050年達成的淨零目標,以及間隔不超過五年的中期目標。
-減排速度建議為每五年將絕對營運排放量減半。 - 制定減排時程表:針對不同排放來源訂定減排時程,並研擬相應的轉型計畫。
-從較容易達成的目標(low-hanging fruit,即有經濟誘因、具附加效益的改變)開始,例如提升能源效率、優化辦公空間與差旅安排。
-為排放熱點設定確切的目標與KPI,例如:2028年前達成100%使用再生能源。 - 揭露資訊:在企業年度公開報告中揭露範疇一與二排放量、減排目標與計畫。若減排速度慢於每五年減半,應清楚說明原因,並提出在支柱4與5中採取了哪些行動來消除阻礙§。
- 每年評估減排成效、採取改善措施並更新計畫。
* 盤查範圍應包含子公司的相關排放。
† 「足夠可靠」包含覆蓋完整性(如範疇三的所有類別)與品質(包含夠準確的估算值)兩者。
‡ 若因波動導致基準年不具代表性(如COVID疫情期間),企業可使用前一年或數年的代表性平均值替代。
§ 提供氣候解決方案的企業可採用強度目標。詳見支柱5。編輯
行動-自身營運減排(點選★看更多行動指南)
- 提升自有與租賃建築的能源效率,例如改建、加強隔熱與導入數位自動化系統。 ★
- 在現場(on-site)建置再生能源發電與儲能設備*,並盡可能應用於自身製程與自有建築。 ★ ★
- 採購再生能源時簽署購電協議(PPA),以提升發電量。若特定市場無法購得綠電,應與其他利害關係人合作以增加供給。★ ★
- 針對再生能源的供需進行跨區域與跨時間的監測與匹配分析。
- 營運擴張或建立新事業體或據點時,要求使用低能耗建築(自有或租賃)。
- 優化各項營運的建築空間利用,減少排放與成本。
- 要求自有與租賃車輛全面使用電動車或其他低排放車款,打造綠色車隊。
- 實施減排計畫,最晚於2030年將範疇一與二的甲烷排放量減半。★ ★
- 規劃儘早淘汰含氟溫室氣體†。
* 包含各類能源用途:電力、冷卻、供熱、蒸汽與空調等。
† 例如氫氟碳化物(HFCs)冷媒(最晚應於2030年淘汰),以及半導體產業的製程氣體。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