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惠在屏東縣車城鄉經營民宿、務農,她的想法與多數偏鄉家長一致——根據全台偏鄉家長民調,83%的偏鄉家長最在乎老師「是否有教學熱誠」,僅8%認為有教師證是必要條件。但是擁有教師證的「正式教師」身分,卻是教育體制唯一認可的聖杯。
在乏「師」問津的偏鄉,代理教師就是臨時的補充人力,非正式,但十分必要。根據「教師法」規定,學校招考代理教師時,有「教師證」者優先;若招考兩次,一直無人報名、無人錄取,第三次招考才讓大學畢業、沒有教師證的人報名。每年八月底,許多偏鄉學校告急,甚至到第30招,還找不到代理教師。
在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小任教的范宜云當了七年的代理教師,已是學校的「王牌」教師。三民國小前校長劉冠暐說,范宜云的國語文教學非常厲害,「低年級的國語交給她,我們就放心了。」對偏鄉孩子,她有熱忱;她也是國語文教師共同備課時的領導者,指導新來的正式教師,「如果需要,她甚至會陪著新老師去面對學生、面對家長。」
代理教師聘期只有一年、最多續聘兩次,每三年就得重新報考。今年是范宜云第三次報考,必須試教給學校面試官看。她形容,這樣的試教「像演一齣戲」:只有十分鐘,現場沒有學生、必須自言自語。她無奈表示,若要審核教學能力,還不如到她上課的教室裡考察,實境比虛擬真實多了。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目標是留任有教學熱忱的偏鄉教師;但這部專法無法留住,像范宜云這樣優秀的「無證教師」。她年年代理、身挑大梁,卻無法升遷、加薪。
無證教師若想安穩留任偏鄉,只有考取正式教師一途。范宜云咬牙走上這條路,她一邊在三民國小代理,一邊在東華大學碩士班進修教育學程,期間還要照顧自家兩個幼兒。為通過教師資格檢定,她花了三年半。
由於法規不承認她長達七年的偏鄉代理教師年資,她還要再擔任兩年代理教師,才能抵免「實習」、取得教師證。下一步,她才有資格報考正式教職。
「尷尬的是,一旦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就要被重新洗牌。」劉冠暐遺憾表示,縱使代理老師與學校理念契合、合作愉快,一旦考上正式教職,只能由縣府分發、不一定留在原校任教。除了學生想問、校長也想問:「老師,你還會不會回來?」可惜這只能是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