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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之後,潮水退去前,先把褲子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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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之後,潮水退去前,先把褲子穿好

2023-12-19 記者/周妤靜

幾乎是今年#Me Too運動爆發後,台灣人才開始認真面對「職場性騷擾」。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說,#Me Too後半年內,全台勵馨接到的演講邀請,有123場指定談「職場性騷擾」,是過去的三到五倍;而且想上性平課的不再只有外商公司,多了許多本土企業。

《性工法》通過20年,鮮少雇主在乎?

《性別平等工作法》早已通過20年,事業單位為什麼近來才忙著為性平意識「補課」?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說,#Me Too讓雇主意識到落實性平的責任、壓力很大,「遲早大家要面對,最好的方式是潮水還沒退去,趕快把褲子穿好。」她指出,公民團體(NGO)也必須反思「夥伴情誼」是否超出界線、性騷擾防治措施夠不夠完善。

早在20年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原法令名稱)上路時,雇主就被賦予防治職場性騷擾的責任。全國律師聯合會性騷擾防治與申訴處理委員會召集人、律師林夙慧說,只是大部分雇主對性平缺乏認識,「對性工法賦予的責任及義務沒那麼上心。」

「企業的法務也沒有把性工法放進企業常用法裡面。」衛福部性騷擾調查人才資料庫專家林秀怡說,公司傳出性騷擾,法務卻告訴雇主,「這不是我們要做的事情,要報警。」後來才弄清楚職場性騷擾不是直接進入司法,而要先經過內部申訴。

連法務都對性工法認識不足,就遑論工作場所裡的其他人了。

擔任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的律師郭怡青也指出,台灣中小企業多,「性工法絕對不是他們首先去顧的。所有勞動法令裡面,他們大概只重視勞基法,更何況很多雇主連勞基法都不管,加班費也不付。」只能說,性騷擾在老闆的議題清單中,排得很後面,或者根本不存在。

《性工法》修法:政府祭出百萬重罰,九成雇主還不知後果

然而,#Me Too受害者的群起發聲震盪組織「表面的和諧」,婦女新知基金會在台灣#Me Too爆發後,陸續接到外商公司、國營事業及傳統產業的求助電話。

公司主管求問:「職員申訴職場性騷擾,接下來該怎麼辦?」「職員認為公司沒有處理好,要向勞動局申訴,我們該怎麼辦?」「公司沒做好性工法規範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被勞動局罰十萬,還要公告老闆姓名,該怎麼辦?」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陳文葳說,就像疫情爆發前公司經歷一陣混亂,沒人知道該怎麼分流、遠距上班;許多公司第一次受理性騷擾申訴,也不知道如何在兩個月內依法完成調查、如何保障被害人並懲處加害人。

職場性騷擾處理倒數計時

公司還沒做好準備,就要迎來新法的重罰。今年七月,「性平三法」因#Me Too運動通過修法,新修《性別平等工作法》加重雇主責任和罰則,規定十人以上事業單位就要設置性騷擾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否則將罰一到十萬元。

新法也增訂「權勢性騷擾」的定義、罰則,及公司外部的申訴管道——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可受理申訴、進行調查,若判定主管對下屬權勢性騷擾,最高罰罰鍰一百萬元。

政府祭出重罰,甚至要求雇主負起賠償被害人的連帶責任。但是,「九成以上的公司還不知道後果。」陳文葳說,除了觸法被罰、壞了公司名聲之外,處理性騷擾申訴也造成工作團隊極大的內耗:不僅分散原有工作的時間和心力,上層漠不關心讓員工感到失望、進一步影響工作氣氛和士氣。

她提醒企業,若不治本改善公司環境,連續發生職場性騷擾,工作團隊必然產生對立、難以留住人才。

職場性平落後,是勞動部失職?

「新法通過之後,我們最擔心的是雇主的職能有沒有辦法承擔那麼多的責任?」王淑芬表示,很少雇主知道性工法的存在,因此,勞動主管機關必須及早更積極推廣,給予訓練和支持。

她指出,過去沒有任何勞政單位與勵馨合作過,直到#Me Too過後,新竹市勞工處才與勵馨合作為雇主上性平課,她難得有替傳統產業雇主上課的機會。

相對勞動部,教育部積極許多,25年前就將「性別教育」列入中小學課綱,並要求老師將性平觀念融入課程中。如今,學校培育的「性平教育原生代」陸續進入職場,職場前輩卻遲遲未補課,性平觀念停留在「性洪荒年代」,職場互動的衝突更大。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韓宜臻舉例,年紀較大的老闆習慣拍員工的頭或肩膀、稱讚女性員工很漂亮,沒意識到在職權關係下,這樣的舉動容易讓員工感到不適。

缺乏性平觀念,也導致許多人犯了性騷擾而不自知。王淑芬說,有人當眾詢問出櫃男同志:「你們同志的肛門是不是長得跟別人不一樣?」引發哄堂大笑後遭到申訴,被申訴人還不服氣表示:「我又不是同志,怎麼會對同志有性騷擾的意圖?」

不是只有肢體碰觸、有性意圖,才算性騷擾,「性別歧視」也是性騷擾的樣態之一。林秀怡認為,勞動部應該比照教育部進行性平案件調查統計,歸納不同行業別常見的性騷擾樣態、提出防治指引。

否則,依然會有雇主問林秀怡:「把手放在肩膀上幾秒算是性騷擾,幾秒不是?」

林秀怡強調,不是絕對不能碰肩膀,重點在於,這個職場能不能尊重每個人的意願。如果有人不顧對方意願就以暱稱稱呼、聊性事、觸碰身體,逾越他人的界線,冒犯行為已經危害職場安全,應一併追究「為什麼他有權力、有權勢可以這樣濫用?」

「老實說,建置防治措施、制度,找老師來上性平課,成本絕對比發生案件後的善後和賠償來的低很多。」林秀怡指出,雇主如果重視信譽和ESG標竿,只要按按數字,就知道用心建構性平工作環境,是低成本、高效益的好投資。

半推半就滿足法律底線,難改善職場文化

在職場安排性平課程,能改善當事人的無知;不過,當聽者無心,課程也容易流於形式。韓宜臻說,公私部門光宣稱自己辦了幾場講座、有多少人參加,其實沒辦法證明這些課程有發揮效果。

她指出,性平協會的講師到醫院演講,「一百多個人報名,每個人簽到完就走了。」有時教師研習的狀況也不是很好,「老師們都在台下改作業。」企業、學校邀請講師談性別友善,卻提出但書:別找同志來當講師、不要談論同性戀。韓宜臻說,「這還蠻常遇到,他們覺得多元性別的議題太敏感。」

縱使公務體系實行「性別主流化」將滿20年,監所仍然如「化外之地」。在監所輔導受刑人的小Y(化名)說,#Me Too期間,監所也沒有積極宣導、安排課程,只是所內人員會互相警告:「小心某某某喔,他曾經提過申訴,不要惹到他。」

監所工作人員的男女比大約是十比一,女性職員的人數有時不到十分之一。小Y是監所中「最菜」的女性員工,她說:「我剛開始來這邊工作的時候,某一個長官打電話給我,說大家都說你很漂亮,下次把口罩拿下來給我看看。」

入職後,有同事邀她午休時間到會議室休息。「他說他也會在裡面休息,已經放了一個床墊,也可以載我一起去買床墊。」小Y拒絕,他卻不輕易放棄,繼續問:「要不要一起去買床墊?」 另一位坐在小Y隔壁的同事,則擅自打開她的抽屜,放了濾掛式咖啡和暖暖包。

小Y向長官反應同事侵犯隱私、不當追求的行為,長官卻說,開她抽屜的同事有憂鬱症,要她多包涵、自己想想辦法。「我就想說,不是應該是長官你要想辦法嗎?」她的煩惱不但沒有解決,還傳進同事耳裡,同事逼問小Y:「我哪裡騷擾你了?我有騷擾你嗎?」小Y不敵壓力,只好跟他說:「嗯,你沒有騷擾我。」

小Y不打算申訴任何一個騷擾他的主管、同事,「我覺得這不完全是個人的問題,這是大家性別教育不夠的問題,」她說,這群人覺得自己沒有摸她胸部、性器官,不認為這是騷擾,「這是文化的問題。」

#Me Too之後,從主管開始推動職場性平

性騷擾防治措施清單

若不是#Me Too,文山社大、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等20多位NGO主管,不會聚集在一起,研討性騷擾防治措施。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幾乎派了所有主管出席這場聯合研習,副秘書長孫秀如說,同為環保團體的地球公民基金會發生性騷擾案件,讓所有環保團體警覺到:「我們集體在這個風暴裡面、我們也要做好準備 。」

同樣在今年,環資協會的人員在外執勤時,遇到路人刻意逼近,「我們就進入處理性騷擾的模式。」孫秀如表示,協會在事後找了心理輔導人員來幫同仁上課,撫平團隊不安的情緒,並討論未來在街頭遇到類似情形時,該如何向夥伴發出暗號、兩兩一組互相幫忙。此後,協會也發放「請保持身體距離」的徽章,讓同仁自由別上。

只要員工反應被冒犯、感到不舒服,主管第一時間就要重視、加以處理。主辦NGO聯合研習的文山社大校長鄭秀娟強調,主管必須培養性平敏感度、更了解性平三法。

特別在NGO,主管和下屬總以夥伴相稱、相濡以沫。鄭秀娟指出,有時主管真的忽略了自己的權勢,一廂情願地邀員工唱KTV、喝酒慶功,「現在會思考,下班後的邀約是個人行為還是工作的延伸?是不是主管的命令?」

「如果有人是被迫參與,對於你碰我一下、我碰你一下的容忍度也會變低。」鄭秀娟因此建議主管邀約員工前先互相報備,在彼此監督下避免濫用職權;不只保護員工,也避免任何人因無知觸犯紅線。

然而這樣的約定,會不會傷害職場夥伴之間的情誼?孫秀如不否認,她表示這是#Me Too之後,無可奈何的結果。但在訪談結束後,她寫信告訴記者:與其說夥伴的互動受到約束,不如說這是人們重新檢視自己的過程,檢視「尊重彼此」是否真的內化到日常行為中。這些改變,讓彼此重新畫定行為界線,未嘗不是好事,自律之下才會有自由。

【數位專題】
#Me Too之後,再見職場性騷擾
職場忙補課
職場性騷擾調查守則
#Me Too 備忘錄

◎遇到性騷擾,可撥打 113、110

◎台北市性騷擾防治服務專線 02-23911067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騷擾諮詢專線 02-2351-2811

◎勵馨基金會性騷擾諮詢專線 02-8911-5595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婦女新知基金會 02-2502-8715

◎雇主性騷擾防治諮詢專線 02-2388-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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