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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乃菁專欄:「安全第一」是最好的照顧?住進安養機構後,你想要怎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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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乃菁專欄:「安全第一」是最好的照顧?住進安養機構後,你想要怎麼活?

2023-06-27 陳乃菁診所院長、高雄長庚神經內科部癲癇科兼任醫師/陳乃菁

我在高齡醫學領域耕耘已久,除日常看診外,還有機會調解長照機構與家屬之間的「照顧糾紛」,許多糾紛發生於長輩接受機構照顧後出了意外,家屬與機構對責任歸屬與後續處理有不同看法。

我被找去做調解會議的成員之一,主因是近年高齡人口成長,家屬無法獨力照顧,於是尋求機構協助。但出了意外後,往往出現家屬與機構互相怨懟、無人是贏家的局面。

這當中的原因包含:家屬對照顧安排的糾結、對家人入住機構的狀態有思考上的盲點,以及機構中專業照顧者身心受到的工作傷害。很多時候,還真需要如我這般第三者的角度才能看清問題的癥結點。更重要的是,為難以出聲的人說說話。

奶奶在機構跌倒了,誰的錯?

近期一個例子是罹患失智症的九十多歲老奶奶,她住在機構中好幾年了,曾有玩排泄物、弄得機構環境髒汙不堪的紀錄,並不容易照顧。

這位老奶奶走路不穩,家屬還是希望盡可能讓她自行走動,減緩退化速度,因此奶奶就靠自己撐著枴杖顫巍巍地走。只是拐杖在奶奶脾氣上來時變成武器,曾揮舞著造成照護人員受傷。

這次鬧到需找外部專家來開會討論,主因是有天奶奶在機構內跌倒,這一跌造成腿部骨折須住院開刀,術後長期臥床,還需專人照顧,家屬只得接回家中。奶奶的兒女們懷抱怒氣,他們埋怨機構照顧者對待奶奶不夠用心,沒有人隨時在奶奶身旁扶持,跌倒後又沒有正確處置。

奶奶的女兒怒氣沖沖地對我說:「陳醫師,我們送媽媽去安養中心,就是希望機構人員可以好好愛護我們的老人家。不要捆綁、要尊重個人的自由。老人家就怕跌倒,所以機構人員多注意一下,注意不要跌倒。這都是很正常的期望,不是嗎?我自己顧也會這樣做,而且我一定會像呵護小孩那樣呵護她,他們為什麼就不能像照顧小孩那樣的照顧一個失智老人呢?!」

那當下我在心中嘆好幾口大氣。

這樣的要求在她口中說來不過短短幾句話,但拿到現實生活中,不只機構做不到,我想就算是砸大錢請專人來24小時一對一貼身照顧,也是做不到的。一對一盯場的照顧人力遲早會因壓力過大而離職,就算還沒離職,老奶奶已失智又九十多歲了,誰能擔保生活中不出意外? 再說,要做到一對一照顧,前提是要能給出這樣的薪水,家屬當初將老奶奶送機構照顧,原因之一不正是因為無法在家中做到專人寸步不離的照顧方式嗎?那麼期待機構能在收費低廉的狀況下做到家屬自己都有困難的照顧品質,難道不是期望過高了嗎?

想到這裡,我暗自多嘆了幾口氣,覺得自己體會到機構照顧者說不出口的委屈。

我當然能理解家屬看到老人家受苦很難過,心疼下難免有一種「我花錢把心愛的人送到你這邊照顧,你卻沒顧好」的怨嘆,進一步就會想求個公道;也對出意外後,造成家屬的照顧負擔頗有微詞。

至於機構這方,倒不是堅持自己毫無過錯,也願意在合理範圍內提供後續協助,但家屬內心的不滿、對後續照顧的期望(包含實質金錢上的賠償)已經超乎合理的範圍,這場僵局只得送到調解會議上由各方專家來判斷。

我坐在這場會議中親耳聽到、親眼看到家屬和機構雙方都受傷了。

機構也想給出好的照顧品質。我翻閱過往紀錄,在長輩未出事前,雙方也曾密切無間的互動,好到幾乎要以家人相稱,或許正是因為過去的甜蜜對比出事後家屬的指責言語太過強烈,導致機構內有幾位員工在事發後陸續離職。

「安全第一」是最好的照顧?

家屬希望讓長輩入住機構後不受約束、盡量下床多走動,但跌倒意外發生後,又責怪機構無人隨時在奶奶身旁扶持。圖/取自Envato Elements

這場意外中的爭執點很多,每一方的做法都有可以討論之處,端看從哪個角度來看。但一團亂麻下可以統整出爭議焦點之一就是「照顧品質」四字。家屬想要讓長輩獲得好的照顧品質,機構也想給出好的照顧,問題是:什麼是好的照顧?標準在哪裡?又是誰來判定?

在這個例子裡,我看到的盲點之一是:家屬先定義「好的照顧」(例如不約束、不使用輪椅、盡量讓她下床自己走動),意外發生後,家屬又成為裁判,控訴:「怎麼可以沒有人在旁邊看著?」

這場家屬與機構的糾紛,在會議上勉強算是獲得一個定論,我們努力在會議過程中花費唇舌幫助家屬看見盲點,希望能在大家都覺得自己受委屈了的狀況下取得一個平衡點,畢竟日子還是要繼續過下去。

我其實很心疼當事人,也就是這位失智又高齡的老奶奶,家屬的後續反應讓機構無法繼續照顧,家屬接回家後,是不是就能獲得良好照顧呢?我們是不是能花更多時間討論怎麼樣給臥床的奶奶更多協助,而不是糾結誰對誰錯或賠償多少錢的問題呢?

家屬離開後,我設身處地想起自己的晚年:將來我入住機構,我會有那些需求和渴望呢?我當然也會想要好的照顧,那麼我對此的定義又是什麼呢?

我想起多年前曾赴國外參訪,在機構內見到一位老奶奶走起路來顫巍巍地,身子明顯都歪斜了,但即使是這樣,一旁的機構人員並沒有衝上前去攙扶或者要求她坐輪椅。我訝異地問為什麼他們不上前幫忙扶著,機構照顧者微笑反問我:「她有要求協助嗎?」

我懂了,這就是尊重被照顧之人的意願。正如同我看見一位長輩晃啊晃的走到戶外抽菸,機構人員也不會大聲說「抽菸有害健康」而阻止。「這是長輩的自由啊!」外國照顧者以「這不是很正常嗎」的態度對我說。

當然,走路就會有跌倒的風險,一如抽菸就會有損害健康的可能,但我們想要自由行動、要尊重個人意願,做了選擇的當下難道不清楚隨之而來的代價嗎?我們願意為了這些「可能會發生」的事就先放棄了人性需求嗎?若不願放棄人性化照顧,我們是否也該把風險視為一種自然會發生的事情?

如此說來,九十多歲的失智長輩即使在自己家中受兒女照顧,也很可能會跌倒受傷。此時家屬的怨氣若往彼此身上丟,受傷最重的往往是照顧最多的那個人,而他可能是因為過勞而一時疏忽,或者只是單純意外,他就那麼剛巧站在可被指責的位置上。

不依不饒地糾結責任歸屬,只會讓更多人不敢或不願承擔照顧工作,不是嗎?這樣「咎責到底」的態度,對家庭內照顧工作的分攤,或者社會中照顧環境的建立,都帶來更多困難。

尊重被照顧之人的意願的「照顧」,既使有風險,也盡量讓被照顧者能維持自己想過的生活。圖/取自Envato Elements

我希望能為雙方的糾結找出解套的契機,為實現更好的照顧略盡棉薄之力,或許將來到我入住機構時,我便能擁有這樣的生活:在我還能行走時,我能有走到各角落晃晃的自由;我想外出購物時,我可以有人陪,但不會是出於監視目的而來的同伴;當我需要醫療時,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選擇就醫方式和服用藥物;當我在機構內過每一天,我可以想吃時再吃、想睡時再睡,而不是跟著群體按表操課的進行。

我已經老了,身體再健康也沒幾年,所以我不是來當兵的、聽人一個指令一個動作,我是來過日子的,即使有風險,但還是希望能過快樂的生活。

當我的身體漸漸退化到無法自由行走時,我希望的機構照顧方式是這樣的:不要只是因為擔心滑出床外或翻身跌落就把我綑綁起來;希望還能讓我享受浴缸洗澡的舒適感,而不是粗暴洗刷的三分鐘戰鬥澡;希望我的衣服和生活空間不只有濃厚的消毒水味,我依舊會想念衣物曬過陽光的味道,也想重溫微風吹拂過臉龐的感受;我希望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吃喝直到最後,希望不受鼻胃管約束、也不受疼痛所苦。畢竟生命有盡時,我了解自己寧願活著時開心,而不是為了延長壽命而勉強過日子。

所以當我入住機構接受照顧時,我並不期望隨時有人緊跟著(事實上也做不到),我要的不是永遠安全的保證,而是我們一起理解這是共居的環境,照顧者和被照顧者都在機構內一起生活,所以機構照顧者可以信賴我、依照我想要的方式照顧我;而他們能給出這樣的照顧方式,前提必然包括他們能信賴在意外發生後,不會有人氣急敗壞的說「都是你的錯」。

生活有很多面向,照顧是其中的一部分,意外也是。這點在照顧小孩或者老人的過程中都成立,所以,讓我們一起好好討論想要的照顧模式,沒有完美的方案,只能在達成共識後一起努力朝目標前進,當意外不幸發生,讓我們不要忘了也曾有過的好日子,以及照顧過程中確確實實付出過的勞務與心力。

讓我們互相體諒,接受這就是生命的自然進程,心痛一下當然可以,抱怨幾聲也不為過;但發生就是發生了,讓我們往前看,重擬照顧目標,一起攜手前進。

陳乃菁專欄
編輯/周妤靜 圖片編輯/陳靖宜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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